干货满满 一场研讨会直击竞业限制审判疑难
2025-06-05 来源:上海杨浦 在职场中,我们经常能听到“竞业限制”这个词。竞业限制制度如同一根平衡木,一端承载着用人单位商业利益保护的重要需求,另一端关联着劳动者自由就业权利的保障,从而促进企业与人才的双向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竞业限制法律关系领域涌现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如何平衡劳资权益?竞业行为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日前,杨浦区人民法院举行竞业限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聚焦当前竞业限制纠纷中存在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围绕四个议题展开研讨。
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羊焕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费鸣,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郑军欢出席,部分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资深法官、高校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此次活动。会议由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周励主持。
孙咏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旨在回应实践需求、平衡劳资权益,致力于将学术理论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力求更精准地破解竞业限制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通过在人才流动自由与企业商业利益保护之间探寻动态平衡点,为企业创新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双重制度保障,进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交流研讨
议题一
同济大学法学院博士李丽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丝丹、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团队负责人王婷钰就隐蔽跟拍等视频证据能否作为定案证据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角度展开深入讨论。
王倩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倩对该问题作点评总结,认为实践中应根据跟拍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必要性方面进行判断。
议题二
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汪倪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静淑、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团队负责人祝杨盈就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情况下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主体问题,从合同相对性突破的限制、多边用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等方面进行研讨。
竺琴 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竺琴对该问题作点评总结,指出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而非法定义务,实务中应准确判断实际用工主体。
议题三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洋、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团队负责人周虹君、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静露就劳动者通过股权穿透实施竞业行为时应作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问题进行讨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董监高的竞业禁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持股5%的股东的特殊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激烈讨论。
郑军欢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郑军欢对这一问题作点评总结,认为应考虑劳动者是否利用商业秘密为竞业公司创造更大收益等方面确定其是否实施竞业行为。
议题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团队负责人陈浩、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费敏蔚、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龚平对基于竞业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约定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从该收益归属条款的性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劳动者择业自由权的平衡等方面作交流发言。
陈樱 上海二中院 劳动争议审判团队负责人
上海二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团队负责人陈樱对该问题作点评总结,认为需对劳动者进行分层分级考量,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既要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也要鼓励劳动者的流动。
在自由发言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四大议题展开深度研讨。来自三级法院的资深法官、一线业务骨干以办案中积累的丰富实务经验为切入点,高校学者则从法律关系之间的碰撞等多元理论维度进行深入剖析,通过“法院+高校”“实务+理论”的双向互学模式,共同探讨应对竞业限制纠纷中涌现的新问题。
总结发言
费鸣对四个议题进行归纳总结时指出,当前竞业限制纠纷已成为劳动争议领域的焦点与难点问题。杨浦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研讨,既是对司法实践需求的主动回应,更是推动竞业限制审判规则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本次研讨会聚焦的议题均为审判工作中频繁遭遇、亟待明确的实务难题。研讨交流中凝聚的诸多宝贵共识,将为统一裁判尺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提供有力支撑。
羊焕发指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需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要提高审判政治站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必须高度关注司法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平等就业权的保护。二要立足稳定就业大局,依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保护企业创新投入与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之间的动态平衡。三要主动对接宏观政策,要积极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以高质量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软实力”。
思想在交流中创新,共识在探讨中凝聚。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积极探索既符合法律精神、又契合时代要求的竞业限制纠纷裁判规则,着力实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障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动态平衡,以司法赋能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