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过亮引民忧 创新治理守夜色

2025-05-22 来源:上海杨浦

  2025年4月,江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居民投诉,反映某餐饮商户的店招店牌亮度过高。执法人员当晚便前往投诉人所在小区附近实地观察,确认招牌亮度较高,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发现问题后,江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随即开展内部研讨,系统梳理光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对户外招牌光污染调查方法进行专项研判。最终确定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作为主要执法依据,同时以《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38439-2019)作为重要参考,精准找准执法切入点,合理适用相关标准规范。针对光污染取证这一关键难点,执法队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通过专业技术检测实现光污染量化分析、锁定违法事实,确保案件办理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经现场检查、检测确认,此块户外招牌亮度平均值为 2060.3cd/㎡,而该餐饮商户所在区域属于中等亮度区域(E3 区域),依据相关标准,该区域平均亮度的最大允许值为 800cd/㎡,也就是说,该公司设置的户外招牌平均亮度达到了所在区域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的 2.57 倍。
  基于上述检测结果,执法人员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约谈该店负责人,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对招牌过高亮度进行整改,并提交检测合格报告。目前,涉案商户已按期完成整改,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进行了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江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拟对涉案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此次裁量决定彰显了《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的温度,也通过 “警示教育 + 技术规范” 的组合治理方式,促使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该案件是江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践行 “柔性执法” 与 “精准治理” 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科学管理实现了商业活力与公共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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