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工作法 “杨”帆护航夕阳红 检察力量暖桑榆

2025-05-06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机构成为众多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依托之一。
  然而,由于居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性格迥异、人生经历与家庭背景各不相同,日常相处中难免产生摩擦。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生活琐事,有时却会升级为激烈矛盾,甚至触碰法律底线。在我区的一家养老院里,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
  那是一个宁静的深夜,某养老院的走廊灯光昏黄。突然,一阵慌乱的脚步声打破了寂静,原来是朱爷爷晕倒在地,身上带着明显的伤势。70岁的朱爷爷平日里和蔼可亲,谁也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的变故,看护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紧张的氛围在养老院里蔓延开来。
  区检察院“平安杨老”涉老犯罪办案团队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介入案件。
  从询问在场的老人和工作人员,到调取养老院的监控录像,经过一番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与朱爷爷同住的严某某,因休息时一直被朱爷爷叨唠,心中积怨已久,一时冲动对朱爷爷拳脚相加,导致朱爷爷受了轻伤二级。
  经鉴定,年过90的严某某虽然年事已高,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与受审能力,他对伤害朱爷爷的行为供认不讳,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另一边,朱爷爷因年事已高,受伤后神志不清,他的家属悲愤交加,坚决要求追究严某某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我们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更妥善的解决办法,既要维护公平正义,也要考虑到两位老人的特殊情况。”检察官们在研讨案件时,言辞笃定却又难掩忧虑。经过深思熟虑,为做到“件件有温度”,避免就案办案,他们决定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委托殷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并不轻松。朱爷爷被伤害后一直住在护理院,高额的护理费让家属不堪重负;严某某的家属则认为,护理费用不应全部由严某某承担,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办案团队检察官和调解员没有放弃,数十次往返于双方家庭之间,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
  在不断的沟通中,他们发现了双方的“共鸣点”——孝。朱爷爷的家属希望得到赔偿款,让朱爷爷能在护理院得到更好的照料;严某某的家属则希望90高龄的严某某能安度晚年。
  找到突破口后,检察官和调解员有的放矢。用暖心话语抚慰双方情绪,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朱爷爷及其家属愿意对严某某予以谅解,严某某的家属也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朱爷爷后续的护理和医疗困境,区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朱爷爷予以司法救助,为他送去了实实在在的关怀。
  区检察院结合严爷爷系75周岁以上老年人,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最终对严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件虽然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检察官并未就此止步深知这起案件只是一个缩影,背后反映出养老院在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
  办案团队以“个案办理-类案分析-系统治理”为导向,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他们发现,养老院在安全管理制度、入院评估工作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为助推社会治理、强化外部监督,区检察院在养老院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住院老人齐聚一堂,共同参与讨论。针对漏洞,检察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操作的对策,包括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老人日常矛盾的排查和调解;优化入院评估工作,综合考量老人的身体、心理和社交等多方面因素。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认真聆听后,一致认为有必要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养老院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和对策逐条研究,迅速落实整改。
  这起看似平凡的涉老犯罪案件,充分彰显了区检察院涉老办案团队的专业化办理水平,见证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也是“十一号检察建议”在基层的具体落实。办案团队通过“五有”工作法,从源头上预防、实质性化解矛盾,深入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看到两位老人和家属握手言和,养老院的管理日益规范,所有的付出都得到了回报。”未来,“平安杨老”涉老犯罪办案团队检察官将持续创新履职方式,凝聚各方合力,用心用情守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温暖的法治阳光下,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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