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孙某提起公诉

2024-12-24

 

  夜深人静背着父母偷吃外卖后,为避免被发现竟然将外卖垃圾从18楼扔下。日前,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孙某提起公诉。
  36岁的孙某正深陷工作不顺心的泥沼,食物成了他苦闷和彷徨时的慰藉,暴饮暴食能让他暂时忘却现实的烦恼。然而,孙某与父母同住,被勒令禁止吃外卖。于是,每到父母入睡后,孙某的“特工”夜生活开始了:下单心仪的美食,并提前与外卖小哥“接头”,要求“千万别敲门,放家门口就好”。外卖到位后,他轻手轻脚地溜出房间,迅速将外卖拿回房间,在自己的一方小天地里独自享受短暂的快乐。
  某天凌晨,孙某依旧如往常一样完成了他的 “午夜外卖行动”,望着在房间堆积起来的残羹剩饭,孙某眉头紧锁:下楼扔掉?不行,万一被父母发现就糟了。可留在房间里迟早也会暴露。
  就在孙某陷入两难之际,眼睛不经意间瞥到了那扇大开的窗户。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大胆而又荒唐的念头。他缓缓起身,将外卖垃圾提起,未喝完的可乐罐和饮料瓶在晃动中发出轻微的声响。站在18楼的窗边,孙某深吸一口气,将外卖垃圾用力抛出。“砰!”一声巨响在寂静的小区里回荡,其中一袋垃圾不偏不倚砸中了被害人顾某某停在楼下的小轿车后风窗玻璃上,导致玻璃碎裂。经价格认定,上述车辆损坏修复费用为人民币4200元。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罪的界定必须严谨且准确。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把握高空抛物行为入罪要求的“情节严重”标准,加强对孙某的讯问,同时引导公安侦查,调取孙某案发时间段订购外卖的记录,强化证据支撑,进一步查明孙某丢弃的外卖垃圾中包含数罐未饮用完毕的可乐。“孙某抛掷外卖垃圾的时间虽为凌晨,但抛掷外卖垃圾的地点位于18层,坠落地点路面属于小区主干道,车辆停放多,人员通行可能性大,且本案实际造成车辆损失。”通过实地勘察和走访,承办检察官认定孙某的行为已达到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标准。经多次教育释法,孙某充分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2024年9月9日,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孙某提起公诉。2024年9月13日,法院依法判处孙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者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楼层低”“重量轻”“无人经过”等都不该是心存侥幸高空抛物的理由。要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遵守公共安全管理秩序,杜绝高空抛物陋习,养成文明生活好习惯,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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