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路街道存在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法行为
2024-08-09 炎炎夏日,正是火灾事故易发期,电动自行车的违规停放、充电潜藏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日,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12345热线,反映某小区居民楼内,存在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违法行为。
【案情聚焦】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前往涉诉小区,与物业工作人员紧密合作,通过调取当天电梯轿厢的全时段监控录像,对事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分析。
技术比对,锁定目标
通过高清摄像头捕捉,执法人员发现一名身穿黑色背心的男子手拎黑色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将蓄电池运送至一楼后离开。经与物业工作人员比对分析后,执法人员迅速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确认监控视频内人员与楼内的一户正在装修的业主请的装修工人薛某高度相似。
现场取证,直面事实
在确认了其身份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薛某作进一步调查。原来,薛某是一名装修工人,案发前一天下午下班后,他发现自己的电瓶车蓄电池电量不足。为了图一时之便,他擅自将蓄电池通过电梯轿厢运至业主家中充电,以节省时间,将电充满后又于次日上午将蓄电池装回电动自行车内。执法人员随即播放了监控录像,让薛某直面自己的违法行为,面对铁证如山,薛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依法处理,教育引导
针对薛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该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安全后果,并依法对薛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执法人员还借此机会向薛某普及了电动车安全充电的法律法规知识,再次强调了电动车安全充电的重要性,薛某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违规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了。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意识不能松懈。接下来,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检查和整治工作,依托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开展普法宣传,以更加扎实的态度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安全知识】
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1、危害电梯运行:可能给电梯本身造成损害,增加电梯承载负担,撞击导致轿厢壁、轿门、厅门和轿门地坎、厅门地坎变形,引发电梯故障,甚至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2、堵塞逃生通道:电动车上楼后多半停放在楼道中,容易造成楼道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影响疏散,并可能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3、埋下火灾安全隐患:在楼道中充电极易引发火灾,且夜间发生起火时人们难以及时逃生。
4、电瓶爆燃致伤、致死率高:电瓶车材质易燃可燃,起火燃烧速度快,会产生大量毒烟。电梯是密闭空间,一旦在电梯内突发爆燃,毒烟毒气和高温会严重危害乘梯人生命安全。
【普法贴士】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