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食品生产企业跨部门综合监管

2024-07-29

  为积极落实《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食品生产企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六个方面,发挥综合监管效能,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完善绿色食品生产全过程追溯链,推进绿色食品健康发展。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农安中心、市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开展联合检查。
  该企业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其“崇明金农米”产品(标准产量1000吨)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许可其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联合检查组就各自监管职责清单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该企业的大米原料进货、加工制作、成品储存等环节以及绿色食品包装标识、标志使用、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规范性。查看车间现场生产、实验室、仓库,然后翻阅各项生产记录等材料,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联合检查组对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在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工作方面予以肯定。
  最后检查组一行对企业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和标志使用规范性管理;
  二、加强绿色食品质量和档案记录的可追溯管理。
  该企业认真听取了联合检查组的要求,并表示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工艺优化工作,并对原料进货和销售环节加强追溯,确保百姓可以购买到放心的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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