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和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复’‘杨’之间 课题新篇”课题合作座谈会

2024-07-29

  长期以来,复旦大学法学院和区人民法院深化院校互动、创新机制举措,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日前,两院联合举办“‘复’‘杨’之间·课题新篇”课题合作座谈会,以联合开展调研为契机,在“复杨之间”,探索时代瞬息变革的疑难问题,开启院校课题合作的崭新篇章。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琳,院长助理、副教授班天可,教授季立刚,副教授丁文杰,副教授施鸿鹏,讲师汪倪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杰华,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咏,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毅,相关部门同志及合作课题执笔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班天可主持。
  致辞介绍
  会上,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琳对复旦大学法学院目前发展及与法院等实务机关的合作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对本次合作课题选题的实践性、前瞻性、学术性予以高度评价。他提到,区人民法院是复旦大学法学院单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的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双方近年来在共促学生培养、共建实践基地、共同开展调研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非常多。深化院校合作,既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务实举措,更是实现产学研协同共进、推动法学院和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希望未来能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合作模式,通过学术会议、实务论坛、创新课程等途径加深了解互信、提升协同效果,开启法学研究、法律教育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的新篇章。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咏介绍课题合作情况。他表示,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调研工作,非常希望能够汇聚各方力量深入研判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问题,提供解决思路,探索最优方案。此次开创题为“‘复’‘杨’之间 课题新篇”的院校课题合作新机制,根据课题方向和学者专长,邀请复旦大学法学院9位老师参与区人民法院成功申报的共计10项课题,为课题调研步骤、写作框架、核心内容、成果转化等把关指导和提供帮助。
  座谈交流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目前课题研究情况座谈交流。院校双方进行了热烈的观点阐述与精彩的意见碰撞。
  (一)《低空经济发展中的司法问题前瞻研究——以涉民用无人机民商事纠纷为切入》
  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圣:研究过程中,发现无人机领域表现出明显的交叉性特征:一是存在军用与民用的交叉;二是存在航空器与消费品的交叉;三是存在实体产业与虚拟技术的交叉;四是存在合同与侵权的交叉,相关纠纷可能为复合案由。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无人机的研究可以从权利客体展开,参考土地权利中的“空间权”予以研究。从无人机和土地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民用无人机的使用会产生什么样的基础权利等问题着手,拓宽研究思路。
  (二)《数字时代下名誉权纠纷之司法实证研究》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施鸿鹏: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课题研究可以扩大样本,将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也纳入考量。在对网络评论的分析过程中,可针对评论内容的事实陈述或价值判断属性予以细分。例如,在网络评论内容仅涉及价值判断的情况下,应赋予行为人更大的自由。须注意的是,侮辱、诽谤及影响到其他人格尊严的发言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解决方案上,可以使用动态体系论等方法建构动态名誉权保护机制。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汪倪杰:实践中,认定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大多强调需存在侮辱、诽谤的行为要件。当名誉作为要素受到了贬损,但并没有侮辱、诽谤行为存在时,往往被作为姓名权纠纷处理。针对此情况,应进一步探讨名誉权的案由的确定是否合理。
  (三)《业主撤销权纠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史晨璐:本课题以2021年至今全国中高院审理作出的500份业主撤销权纠纷判决书为研究样本,拟从总体概述、立案审查、原告审查、被告抗辩审查、裁判规则认定等五个方面,对业主撤销权纠纷如何办理作出类案指引。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班天可:课题研究中,应关注业主撤销权主题,而非业主大会、业委会决议的效力认定。在相关决议确实损害业主共有权的情形下,能否予以撤销,审理中如何认定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这是课题研究的难点问题。
  (四)《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苏亚博:课题推进过程中,已经走访了多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方面,存在行政司法行政保护机制有待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加强、溯源治理有待深化、行民审判衔接有待畅通等问题。本课题拟从正当性和合法性角度论证行政调解司法协同等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文杰:知识产权客体存在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其非物质性与共有性等,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边界模糊,依据传统财产差额方式进行损害赔偿计算存在困难。案情不同、理论不同,必然导致结论不同,故需要对统一标准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评估。或可通过典型案例等替代渠道,通过积极发挥公开案例的典型示范作用,达到提高行为人可预见性的效果。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毅强调,区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院校合作,去年以来,已经跟包括复旦大学在内的7所高校法学院签订一对一的合作协议。加强“复”“杨”之间的学术交流,借助多位专家学者的支持和指导,是区人民法院得以实现人才优选、调研进步、质效提升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院校交流互动,以法学理论指导实践,以司法实务反哺理论,在课题合作等工作中体现复旦水平、杨浦实力。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表示,双方合作的9项课题兼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对法学院指导实践教学很有帮助。从本质上看,法学学者主要做的是法律评注的工作,法官主要做的是法律解释的工作,二者在方式方法、效果效力上具有很强的相似性,这也是法学领域的院校合作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复旦大学与区人民法院今后应当加强协同联动,在课题研究、实践教学等方面做出品牌特色。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兰表示,10个课题涉及的领域丰富,各有研究的时代价值性。例如,虚拟空间名誉权研究,就是想针对自媒体时代通讯便捷带来的问题作出司法解答。研究中,我们能够通过案例数据梳理等方式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很真实地呈现出来,但在理论性、学术性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仍然存在局限和短板。此次与高校专家学者的合作,既是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创新,更是回应基层法院课题研究实际需求的重要举措。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杰华总结表示,要以此次活动作为新的起点,携手推进法学研究、法律教育与司法实践实现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关于下一步协同发展、院校合作、调研推进等工作,她提出三点期望:一要推动法院-法学院新融合,共同促进区域发展,围绕区域发展重点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法治现代化时代需求开展各项工作;二要注重司法实务-法学研究新聚合,共同深化院校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精准对接双方需求、着力凝聚双方智慧;三要拓展河间-江湾新耦合,共同打造特色品牌,承续和发展“青青”系列院校合作品牌,通过“‘复’‘杨’之间·课题新篇”等活动,拓展院校合作新的领域,实现各类成果的多元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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