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防协同” 我区开展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2024-06-14 为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做好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6月12日,区卫健委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区卫健委副主任、区疾控局局长强伟敏到会,区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分管主任及联络员,区卫健委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会。
强伟敏指出,我区正在积极推进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成立包含市级医疗机构及区属医疗联合体在内的6个试点工作小组,年底实现区域全覆盖。同时她还强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信息报送时限,明确了疾控专员试点是我局今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强伟敏提出,一是要统筹人员来源。疾控专员原则上由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具有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中遴选产生。二是要规范工作职责。疾控专员应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三是要明确任职条件。疾控专员应掌握一定的公共卫生专业知识,遵守党规党章和工作纪律,能够依法依规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四是要强化培训考核。疾控机构应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疾控专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五是要夯实责任主体。要坚持协同联动、务实高效原则,强化疾控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疾控专员之间的对接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管效能,落实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的主体责任。
会上,强伟敏就推动此项工作存在的难点、意见与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展开了深入交流沟通。
下一步,区疾控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落地落实,有效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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