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移送一起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04-25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但部分商家为追求电动自行车开得更快,在车辆上牌后主动提供改装服务,让一辆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上,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开鲁路某电动车销售点进行夜间检查时,发现店内有部分替换后的控制器组件。经询问,经营者张某通过解码器解码、更换控制器等技术方式提高电瓶输出电流的强度,从而突破电动自行车的限速。上述改动不仅加速了电瓶的折旧损耗,更换控制器过程中的线路改造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盯本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监管,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违规销售和经营性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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