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标准培训 提高集中空调监管能力——我区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题培训

2024-04-19

  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发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10005——2023等三部卫生标准,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监督员及协管员依法依规监督、巡查能力,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2024年4月16日下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监督所)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版卫生标准规范专题培训,环境卫生监督科、审核许可服务科监督员及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资深监督员王晓东老师前来授课。培训中,王老师分别从卫生设计、卫生管理、卫生质量、运行要求、应急管理、卫生学评价、清洗消毒等方面详细解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10005——2023等三部卫生标准规范,剖析新旧卫生标准规范的差别,讲解修改前后的背景原因,并从监督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培训活动中的互动提问环节,现场气氛活跃。监督员们纷纷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新标准规范实施前后如何监督、如何指导企业完善清洗消毒档案等具体问题,王老师一一作了详细解答。监督员和协管员们都表示,此次培训为监督员和协管员普及了新标准规范,对提高辖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区卫健委监督所将根据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加强对辖区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监督检查。集中空调管理单位应依据新的卫生标准规范,建立集中空调卫生管理档案,定期清洗消毒,按照规定进行卫生学评价和检测,并建立预防性卫生管理措施、应急卫生管理措施等,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安全,保障市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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