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违建鸽舍 养鸽证不是“免责金牌”

2023-06-21

  近期,大桥中队接连收到幸福村小区和林厦小区居民多起关于养鸽扰民的投诉,且幸福村小区和林厦小区正在进行绿色小区建设,部分搭建的鸽舍超出阳台也影响了施工进度。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集中体现在违法搭建安全隐患、鸽粪固体废物污染、噪音污染等。
  经调查,被投诉养鸽者都是在信鸽协会实名制注册的会员,拥有信鸽协会会员证和鸽棚合格证,因为养鸽多年,大多数养鸽者对鸽子产生感情不想拆除违规搭建的鸽舍。上海市信鸽协会制定的《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信鸽饲养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相邻居民和睦相处,自觉营造市容环境优美和整洁的良好氛围,不得影响鸽棚周围的环境卫生。
  上海市信鸽协会发放的信鸽协会会员证和鸽棚合格证仅仅是饲养信鸽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养鸽者可以任意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的“免责金牌”,在饲养过程中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整改或拆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且因饲养行为构成侵权的,也将会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环境卫生。饲养信鸽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执法人员对养鸽者进行了耐心普法宣传,并责令整改。
  今后区城管执法系统将继续深化与信鸽协会、居委和物业的管执联动机制,督促养鸽者能够依法依规养鸽,减少邻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市容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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