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本市第二批医疗美容行业典型违法案例
2023-04-03 本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网信、公检法、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联合,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侦破、起诉、审判了一批刑事案件。现选取其中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冯某烈、陆某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2022年2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冯某烈、陆某峰等人提起公诉。2022年9月,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冯某烈、陆某峰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8月起,冯某烈、陆某峰等人结伙,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由陆某峰实际经营的某医疗美容机构以提供免费医美服务为诱饵,由冯某烈联系其他医美机构招揽不特定客户,与客户签订《项目消费卡买卖合同》,要求客户以个人资金或个人名义贷款后出借给上述医疗美容机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提供借款对应价值的嫩肤针、皮秒、热玛吉等美容服务,后无法向客户兑付本息。至案发,上述医疗美容机构共向700余名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人民币5000余万元,其中尚有1000余万元未兑付。
医疗美容行业监管部门提示
1.医疗美容也是一种医疗活动,即使所谓的“轻医美”“无创医美”也会存在不可预测的医疗风险。求美者要正确认识医疗美容的医疗本质,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服务,使用有合法资质的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且保留完整的病例记录和付费凭证。不要在医疗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和场所接受医疗美容服务,防止意外伤害风险。
2.防范非法营销宣传和非法医美贷。求美者不要轻信在美容机构、微信朋友圈、所谓“种草测评”上对医疗美容机构及其服务的推荐。不要在医疗机构以外的场所随意签订医疗美容服务合同。不要轻易向美容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人支付医疗费用,特别向个人收费账户转账。警惕经营者要求以集资回报或者贷款的名义支付医疗费用,防止掉入非法集资和非法“医美贷”陷阱。
3.医疗美容行业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诚信经营,不参与非法集资、非法贷款等违法活动,不主动推介“医美贷”相关产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资质的药品、医疗器械。强化资金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给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