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学法 “典”亮公证
2020-11-26近日,区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开展“学法用‘典’ 探索公证新作为”主题研讨会,积极围绕前一阶段民法典学习培训心得与收获及对未来的思考与展望展开探讨。
主任邵国荣指出,《民法典》学习既是一项政治要求,也是一项业务提升,要充分将学习民法典和业务提升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扎实推进公证工作开展。他指出,一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刻不容缓,二是提高公证执业能力时不我待,三是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迫在眉睫,全体人员要切实肩负起推动民法典实施的重任,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为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和公证行业高质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
研讨会上,大家重点聚焦民法典实施对公证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新要求展开讨论。
副主任蔡煜
副主任蔡煜率先围绕民法典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发表观点,他表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置与实施将很大程度影响继承公证的办理,如公证在遗产管理中充当遗产执行人、受托人、抑或监察人等不同角色,将分别面临不同的职责和服务内容,以及如何确立遗产管理人,都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
公证员忻凌娜
公证员忻凌娜分享了她的观点,她说道,一是“居住权”是民法典中的一个新提法,对于登记过居住权的房屋,如何办理涉及此类房屋的借款、抵押等相关公证,我们应当予以重点关注。二是民法典中对人格权的保护独立成编,今后公证工作的开展应更加注重对于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的保护。三是在民法典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背景之下,办理继承公证时如何认定遗嘱,我们应尽快制定相应办证指南。四是全体公证人员都应积极钻研民法典,探究新的业务领域,比如在合伙合同、准合同等方面公证可以有何作为。
公证员洪恩
公证员洪恩谈到,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在电子合同领域的公证服务可以说是一个新的增长点,考虑可以组建一支在线办证团队,充实线上力量,同时要在办证速度上下功夫,以更大程度契合新时代信息化办证的快捷需要。同时,他认为,要不断加大对区块链、软件技术等的研发力度,加快推出电子签名服务等,使线上具强的可操作性早日实现。
与会公证员
吴洁、倪雅萍、陈思羽等还积极围绕新旧法律适用、居住权、公证遗嘱、继承、意定监护等问题发表了看法,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
此次研讨不仅是对前一个阶段民法典学习培训效果的阶段性检验,更让全体公证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对民法典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为民法典实施以后正确适用民法典、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奠定了基础。
自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以来,我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有关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精神,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及运用工作,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一、学细,强化个人自学
在民法典颁布后第一时间组织购买了民法典,实现公证人员人手一本,由公证人员灵活自主安排时间学习。组织业务部门利用部门例会时间,开展小范围通读、围绕业务进行讨论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大家对民法典有了系统全面的认识。
二、学深,组织系列讲座
自7月21日以来,依托“杨浦公证讲堂”平台,特邀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徐同远为全体公证人员带来主题为《民法典给公证业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的专题系列培训讲座3场,徐老师从民法典体例的创新要点、新旧法律条文对比、社会意义与实际运用等方面,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深入而详细的讲授。授课内容紧贴法治建设和公证工作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举一反三,以例释法,使参训人员全面深刻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条文含义,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学精,积极撰写论文
在自学与培训的基础上,公证人员将民法典的学习与公证实践相结合,深入钻研,主动撰写民法典学习研讨文章、案例,公证员翟晋闻、倪雅萍、刘倩、包容等围绕居住权、人格权等内容撰写数篇论文,并自发参与市公证协会“民法典与公证”主题征文活动。
通过一个阶段以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我处部署全面、举措多样、成效显著,在全处凝聚起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下一阶段我处将继续把学习和正确运用民法典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及时促进培训成果转化、落地,提高履职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