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区查处情况一览表

2025-10-26 来源:上海杨浦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区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 9    202510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025]杨浦—034号

信访人反映在长海路街道国和路445弄1号楼和4号楼之间,国和路教堂斜对面,有小四川、小山东等三家餐饮店,中午和晚上用餐时间,油烟扰民。信访人诉求: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长海路街道

大气

经现场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3家店铺招牌名为“小四川”(营业执照名为上海杨浦区符光珍餐饮店)、“山东菜馆”(即为小山东,营业执照名为上海爱刘餐饮店)、“楚小厨”(营业执照名为上海楚锋餐饮店)。上述3家店铺主要从事产生油烟的热食类经营服务项目,均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小四川”和“楚小厨”均安装了油烟和异味净化设备,有设备清洗台账,设备均可正常运行,未见明显积油。油烟排口位于2楼。

属实

加强对3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异味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要求3家餐饮店要及时关注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保障相关设备保持开启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要求3家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保养维护,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台账记录。

3、针对“山东菜馆”无异味处理设施的问题,长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约谈该店铺负责人作后续处理。

阶段性办结

2

[2025]杨浦—035号

信访人反映在大桥街道眉州路1055弄的保利越秀和樾天汇小区北侧的垃圾厢房门前坡道处(靠近互联宝地T2楼,该小区与金隅外滩东岸之间无名道路区域),小区物业日常(早、中、晚不定时)将垃圾桶和垃圾车停放在该处,污染地面并产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信访人主要诉求:禁止物业在坡道堆放垃圾桶和停放垃圾车,保持该处周边环境卫生,物业垃圾作业应在小区内部处置。

大桥街道

垃圾

经现场核实,大桥街道工作人员于10月24日上午到达信访人反映的眉州路1055弄的保利越秀和樾天汇小区北侧的垃圾厢房门前坡道处,现场坡道无污物,垃圾厢房外侧无明显异味,该处停放了一辆空的三轮驳运车和一辆电瓶车。随后,街道工作人员联系小区物业负责人再次前往现场查看,此时驳运车已驶离,电瓶车仍在坡道上。9时30分许,又有两辆小区三轮驳运车开到箱房门口,物业管理人员立即让驳运车驶离。当天下午,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小区查看,未发现坡道上有车辆停放,也无垃圾桶摆放。

部分属实

加强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的小区居住环境。

大桥街道工作人员指导小区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清运,并告知小区物业单位,垃圾箱房门口坡道不可停放车辆,除垃圾清运期间,其余时间不可将垃圾桶摆放在坡道上,同时做好坡道的清洁工作,避免脏污及异味产生。小区物业将按要求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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