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12-29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浦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中共杨浦区委、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杨委发【2019】16号)的目标任务和基本举措,深化实施“三名”工程,推进教育人才梯队建设,构建分层分类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团队发展机制,不断扩展高端教育人才的覆盖面。现结合杨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标
进一步加强杨浦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完善区域、集团和学校三级培养培训措施,推进区校联动,协同构建分层分类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团队发展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批梯队合理、结构均衡、特色鲜明、勇于创新的教师团队。到2022年,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和质量基本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培养造就百名上海市名师(名师培养对象)、千名杨浦区骨干教师、万名师德高、师能强的专业教师。
二、区级骨干类型
被认定为历届杨浦区教育系统教育人才的对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曾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曾获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等专项评比等第奖;曾入选区级及以上各类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师。
三、具体措施
(一)区级层面
1、依托高校,提能增效。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加强与高校、市师资培训中心等专业机构合作,优化骨干教师教育课程资源,推进骨干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化、模块化建设。实施人才分层分类培养,依托高校资源,举办教育高端人才系列培训班,为高端人才拓眼界、补短板、提内功搭建平台,不断提升培训的有效性,推进人才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的发展。
2、区校合作,协同共建。积极创新骨干教师培育方式和机制,依据骨干教师成长规律、发展路径和个性化需求,强化校本研修机制建设,指导学校提升校本教研的质量与水平,促进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区校联动,加大教育后备人才的梯队建设,提升人才储备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教育高端人才的“蓄水池”。
3、项目推进,重点孵化。全面实施《杨浦区实施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方案》,有序推进“种子计划”项目。积极开展区“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区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和新时代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研修课程建设等项目,鼓励有志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所作为的区骨干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建设学科教学高地,充分发挥区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培育和建设高水平的中青年教师团队。
4、搭建平台,示范引领。积极搭建各类交流展示平台,推出“杨浦名师”教育教学系列展示,开展“名师讲坛”“骨干擂台”“新秀课堂”等不同层面的展示活动,不断提升杨浦优秀教师在上海市教育教学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带动全区师资队伍整体发展。
(二)校级层面
1、完善制度,整体规划。学校是教师培养培训的主阵地,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根据课程改革和本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整体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不断完善校本研修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校本研修的有效途径,确立主题,集中研讨,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校本研修的基础性工作,明确目标、清晰规划、规范落实、合理实施、适切评价,逐步提升校本课程的建构力,确保校本研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资源整合,协同推进。利用教育集团、教研联合体、学科高地、园际联盟等建设发展的契机,构建“区、集团、校”立体研修机制,加强校际之间的教研交流,推进联组学习,发挥区域优秀教研组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推广优秀校本课程和教研成果。学校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教研组建设的规律、方法和措施,特别注重备课组的功能,把校本研修和课堂教学研究的阵地前移到备课组,加强专题研讨和教学实践的行动研究,不断探索创新,着力培育优秀教研组和备课组。
3、任务驱动,特色发展。学校要指导教师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立足实际了解需求,明确目标任务驱动,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教师的学历进修、专业培训、教学科研、著书立说和课堂教学展示等提供方便,助力其专业个性化、持续化发展。学校在助推教师专业成长的同时,也要探索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培训重点,在实践反思中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培训特色。
4、创设平台,示范辐射。学校要努力创设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积极开展校内教育教学交流论坛、公开课交流展示、专题研讨等活动,为骨干教师提供脱颖而出和示范辐射的机会。充分发挥各类区骨干教师在校内的引领作用,完善逐级带教制度,形成区级骨干教师带教校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带教青年教师的带教培养制度,在带教学习中实现“教学相长”;构建以区骨干教师为领衔人的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小组,确立课题,集中研讨,共同发展,带动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提升。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管理。杨浦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负责区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编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区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确保培养培训计划的落实。杨浦区教育学院教师培训部具体负责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编制和过程管理,并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题研修活动。学校要加强对区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定学校培养计划和考核办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区级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和提升的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
(二)经费保障。区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经费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师资培训专项经费支出。
(三)学分认定。区级骨干教师参加由区教育学院组织的各类研修,完成规定的研修任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其所修课程的学时数折算成相应的培训学分,可冲抵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四五”全员教师360培训相应模块的区级培训学时和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