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通告
2020-12-08为进一步挖掘本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档案馆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征集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本区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社会运动、民族宗教、民俗风情、天文地理、自然资源等档案资料。
2、反映本区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报纸、传单、照片、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3、反映本区历史上发生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文字资料、照片、录像等。
4、反映本区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5、新中国成立前我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本区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本区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
6、杨浦籍或曾经在杨浦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英烈在工作、
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7、文艺工作者、书画家创作的反映杨浦区情况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8、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杨浦区档案馆采取无偿捐赠、有偿征集等方式征集档案。
1、无偿捐赠。属于个人收藏的史料、实物,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凡愿意无偿捐赠者,可直接向区档案馆捐赠原件,经过鉴定后由本馆永久保存。
2、有偿征集。区档案馆向档案资料持有者征购档案,拟征购的档案须经区档案馆组织专家鉴定,价格由区档案馆与档案资料持有者双方协商确定。
3、其他情况。如不适用于以上两种征集方法的,拟采取其他方式征集等,可视情况商定。
三、说明事项
1、凡向本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2、无偿捐赠、有偿征集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杨浦区档案馆。
3、有捐赠等意向者可直接到杨浦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区档案馆联系,本馆可视情上门服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杨浦区档案馆(靖宇东路269号)
联系人:郭海轶 王哲 徐小萌
电话:31075399转8010或8020
电子邮件:ypdajzhbk@shyp.gov.cn
传真:65414720
邮编:200093
杨浦区档案馆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