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包括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252号A座6楼,电话:250332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2021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积极践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杨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军人退役一件事”,进一步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主动公开信息占全年编制政府信息的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发布政策解读3条,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4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制定《杨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转化公开。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信息从接受到办结过程中由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全流程管理。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各部门工作分工。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推进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完成信息调整发布工作,完善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等重点版块内容。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制作解读动画、图示图解,多维度向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内容。调整优化“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功能,根据平台运行情况和群众反馈意见,提供用户黏性和办理量,推动“一件事”从“能办”向“好办”转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以及保密相关法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局政府信息公开便捷性有待提高。目前,我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包括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以及窗口大厅宣传,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的同时,缺乏针对特定对象的公开便捷性。

二是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方面有待加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以后,我局通过视频解读、图文解读、领导现场讲解、“政府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公开解读内容,但仍然存在内容不够深入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把政务公开和精准服务相融合,结合“军人退役一件事”,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主动掌握服务对象所需、所想、所求,通过精准推送、主动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便捷性。

二是把政策解读与应用场景相融合。结合新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专题座谈会、留言反馈收集等形式,主动发现政策热点,利用各类公开手段深入浅出、多元化的向公众提供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