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11-16

杨府办发〔2015〕3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

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1110

 

2015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通过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推进本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和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考核评估主要内容

主要是贯彻落实《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杨府办发[2015]28号)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业务培训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渠道建设等;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各类争议应对和处理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信息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

(七)行政权力清单等政务公开情况;

(八)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评估方法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重点督查

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

1、区府办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核实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等情况;

2、区监察局核实行政申诉处理的自查情况,核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3、区政府法制办核实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4、区委保密办提供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法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的评估结果;

5、区档案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目录送交情况的评估结果;

6、区财政局提供公共资金信息公开情况的评估结果。

7、区委宣传部提供“杨浦发布”、政务微博等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评估结果。

(四)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评估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有关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形成各部门、各街道镇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201511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报告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

(二)20151120日前,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结果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四)201512月,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五)2015123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

(六)201512月,形成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各部门、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这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