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杨浦区惠民路8002号楼12层,电话:25032065)。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文件精神,对照《2020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杨府办【202023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在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建设项目方案公示207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2项、《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0项等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信息,4幅土地招拍挂结果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我局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予以公开103件,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6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件,其他处理17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3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规划资源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管理的有力途径,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重要内容,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平台建设及利用方面

2020, 区规划资源局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规划资源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发布区规划资源领域《国家试点领域标准化目录》、《全领域标准目录》。压实工作责任,查摆梳理问题,具体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发布方式等,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明确了事项公开标准,提升了信息公开规范,全面助力打造阳光透明型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原则。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主旨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区规划资源局始终把政治建设的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地根本利益上,深入贯彻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月,区规划资源局举办了以“不动产确权登记”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邀请了居委书记、业主代表912月,首次采取开门纳谏的方式,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邀请来自不同领域的企业家代表、专家代表、社区管理者代表、媒体代表、居委干部代表参与讨论共同研讨附属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120

1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7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36

79614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197

1

0

0

0

0

1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3

0

0

0

0

0

1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0

0

0

0

0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

1

0

0

0

0

6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7

0

0

0

0

0

17

(七)总计

197

1

0

0

0

0

1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还存在着不足, 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不够广泛、深入;二是专题培训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区规划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规划资源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 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 注重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有机结合。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对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做好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处理的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