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10-20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

《上海市杨浦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20201127日区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根据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细化措施规程。《预案》对全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作了部署和规定,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基本任务作了划分和规范。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根据《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预案和内部处置规程,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预案》落实到位。1231日前,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将工作预案或内部处置规程报区应急局备案(邮箱:shypyj@163.com)。

二、抓紧落实物资装备。要针对雨雪冰冻灾害特点和抢险工作实际需要,抓紧完善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和规模,形成部门自储、社会代储、专业配储的多元化储备格局。要认真总结2008年特大暴雪和2016年历史罕见低温寒潮天气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落实应急装备。

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预案》的演练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桌面推演,突出重点抓好实战演练。既注重演练的形式,又注重演练的实效,尽快让各级各类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人员熟悉情况、进入角色。

 

附件:《上海市杨浦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0129

 

 

上海市杨浦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一、目的与依据

为有效防止和抵御雨雪冰冻灾害,避免灾害性雨雪天气给人民群众出行、生产、生活带来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区运行安全,依据《上海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本预案中的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

三、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2、综合协调机构

当预报即将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应急局承担本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指导各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相关职责负责对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

3、主要处置机构

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各街道为全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主要处置机构,其它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启动原则

预案启动按照“自行启动和通知启动相结合、主动应对和统一调度指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五、预警级别

根据《上海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暴雪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道路结冰预警级别分为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六、应急响应

本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响应行动级别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预警或道路结冰预警时,同步启动对应级别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行动。当暴雪预警级别与道路结冰预警级别不一致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一) Ⅳ级响应行动

1)区应急局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的工作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2)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进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视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局报告。

3)街道相关工作部门人员进岗到位,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加强辖区灾情收集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本区各有关单位相关部门人员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应对工作。

5)区级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 Ⅲ级响应行动

1)区应急局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应对措施,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2)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入指挥岗位,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局报告。

3)街道分管领导进入岗位,根据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具体实施、受灾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本区各有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组织力量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各项应对措施,并根据指令,协助实施各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5)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区武装部民兵、区消防救援支队做好参加应急抢险准备。

7)区级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三)Ⅱ级响应行动

1)区应急局根据区政府、市应急局工作部署,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抢险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

2)区分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严密掌握冰冻雨雪天气变化,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3)街道主要责任人进入岗位,密切掌握辖区灾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预案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本区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切实组织力量全力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各项应对措施,并根据相关指令,协助实施各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5)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区武装部民兵、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7)区级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与安全提示。

(四)级响应行动

1)全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府作出的紧急部署,动员全区力量全力抗灾抢险;按照《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落实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工作。

2)区主要领导进入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入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

4)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雨雪冰冻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5)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雨雪冰冻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6)区武装部民兵、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7)区级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与安全提示。

七、基本工作要求

主干道无积雪,无结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需清出宽度约1.5米的通道,坚持“先重后轻”原则,先扫重点区域,后扫一般区域。

八、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应急局

1、承担本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

2、指导各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组织指导协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

4、组织编制、修订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

5、协调区级有关部门组织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联动处置;

6、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1、组织足够警力,加强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本区主要道路交通组织工作,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2、通知督促各车辆单位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做好车辆维护,杜绝故障车上路,确保道路安全和行车安全;

3、尽可能组织警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影响道路、公共安全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

(三)区建设管理委

1、加强本系统各建筑工程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道路养护,巡视道路基础设施,疏通窨井、管道,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3、负责城区所有桥梁、区管铁路道口、高架匝道出入口等地的积雪清除工作;

4、积极组织相关应急力量投入扫雪工作。

(四)区绿化市容局

1、负责本区主要道路的除雪工作,及时清理道路积水、铲除积雪,对环卫、绿化作业车辆采取有效防滑措施,防止因道路结冰影响交通安全;

2、加强绿化养护工作,及时消除公园周围道路人行道积雪结冰,极端气候条件下,落实好闭园措施,及时排除因绿化受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做好倒伏树木应急抢险。

(五)区城运中心

及时提供本区范围内积雪情况的报告,并向区应急局和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六)区商务委

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关系日常生活的市场供应工作,提供居民生活必需品。

(七)区武装部

1、负责组织民兵做好清扫积雪工作;

2、负责联系协调驻区部队组成除雪应急队伍,接受区应急局统一调度,赴指定地点进行除雪。

(八)区民政局

负责会同街道及时做好孤寡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

(九)区机关党工委

根据区应急局的安排,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赴指定地点参与扫雪。

(十)区新闻办

1、充分利用区级媒体,根据气象信息做好雪情发布和警示;

2、注意收集和报道抗雪救灾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十一)区民防办

落实应对雨雪天气的抢险设备和人员。

(十二)区卫生健康委

1、加强应急医疗力量,做好群众就医就诊工作;

2、及时统计因灾引起的伤亡情况并报区应急局。

(十三)区教育局

1、负责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及中小学的扫雪工作;

2、教育、提醒学生做好自我保护。

(十四)各街道

1、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在区域内分片划分责任区,对应设置扫雪除冰应急力量,避免留下空白区;

2、积极动员机关干部和居委干部参加除雪;

3、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组织调动社区单位人员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除雪;

4、动员社区内的企业和商店自扫门前雪;

5、通过广播、报栏、上门告知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将降雪结冰信息传递给社区群众;

6、组织协调房管办事处、物业企业和居委会等各方力量,及时清除道路积雪结冰,帮助群众排查隐患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同时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撤离安置工作;

7、根据情况组织志愿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十五)机关、企业、商家、小区物业等有关单位

除负责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扫雪工作外,还应负责及时清除本单位围墙外的道路积雪结冰,并适当向周边道路延伸。

九、后期处置

受灾严重的街道应组织做好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设施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区应急局及时会同相关街道及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

十、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区应急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应按照本预案规定,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履行应急职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