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9

2019年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的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本机关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由办公室和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修订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和委属单位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公开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提高本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二)围绕工作重点,深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围绕2019年度本机关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方面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2019年度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建设项目有关信息109个,公文信息139件,对修订的1件规范性文件和新制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了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本机关和委属单位预决算;“双公示”572个。在市、区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了重大市政工程和“双十”项目建设进展、水环境整治、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交线路优化开通、架空线整治等建设和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区“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0件;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2件,办结32件。

(三)拓展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便利公众获取信息。在坚持以“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的载体、形式。一是通过受众面广的市、区新闻媒体进行信息的报道公开;二是通过上海杨浦公众号、上海住建委公众号报道、公开有关信息;三是在市住建委网站、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公开本机关行政许可、备案、处罚等有关信息;四是与区府办联合举办了“直击‘双十’建设现场,感受城市面貌变化”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近距离了解、感受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和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5

5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0

4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358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需进一步拓展,公文信息主动公开率需进一步提高。本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加强公文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不断完善本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规定拟稿科室或委属单位必须在发文稿纸上明确本机关印发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作为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的,拟稿科室或委属单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说明理由,由本机关相关工作科室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不断提高本机关公文主动公开率。

2、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调查和查档,掌握第一手材料,杜绝主观臆断。加强与区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申请人的信息沟通、交换,严格依法依规和妥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提供便民服务,尽可能满足申请人信息公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