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城街道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2-10

2011年,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杨府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府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街道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使用的监督力,提高了为民办实事的透明度,促进了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便民、为民服务的新举措。为更好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小组,健全工作制度,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一是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行政办公室和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街道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监督,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统计月报、工作信息交流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配套的管理和办事制度,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将上级关于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质量

街道办事处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在正常制发文件的同时,对一些不涉密的文件,尤其是对涉及街道重点工作和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涵盖人事任免、实事项目推进、城区管理建设等各个方方面面。二是公开的程序更加规范。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拟稿科室负责人、街道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街道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通过社代会、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了街道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贴近度与信任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充分行使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运用载体,完善形式

街道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途径,信息公开的形式日益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和街道门户网站。近年来,街道借助“双版主,双进入”网络大党建所取得的成效,利用廉洁文化进网络开通“荷网”网站的契机,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阳光下运行。二是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融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中。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结合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的传递层面。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为群众解读重要政府信息,让群众充分了解政府的职能作用,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力度不够;二是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业务技能尚需提高;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严峻性的工作。2012年,我街道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