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5-28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杨浦区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523

 

 

2018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一、围绕重大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一)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区、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信息公开。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区、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关举措以及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加大创新创业、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建设等激励支持政策公开力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区发改委、区科委牵头)

(二)推进涉企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公开。滚动发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名单目录,及时展示本区简政放权改革成效。深化三个一批改革,主动向社会公布区级、街镇级当场办结、提前服务事项目录,根据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当年落地项目目录。不断深化涉企事项网上办理能级,分批次发布企业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其他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易读性。加大“政银通”等惠商助商创新举措的宣传解读力度。(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三)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牵头)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全区各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检查结果,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围绕提升城区宜居水平强化公开

(一)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讲明讲透改革变化。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以及中高考改革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改革领域,强化互动机制,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做好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继续推进本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牵头)

(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公开。加大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规划计划及本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的发布、解读力度。依法公开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发布2018年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全面推进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透明,动态更新河长名单、监督电话。重点公开确保消除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信息,“一河一策”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信息公开。加大“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及“无违建居村”创建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强制分类制度的解读宣传,增强市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认同、支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布局情况的公开公示,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本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创建工作及本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实施食品药品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公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牵头)

(四)推进房地产管理、旧区改造和城区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准入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可供应房源,共有产权保障房分配、供应结果等信息公示。加强城市更新有关法规政策的宣贯、解答,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批准和实施、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公众参与,持续做好精细化管理举措实施成效的信息公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五)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人才引进等规划计划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推广推送。扩大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和开放信息的传播范围。及时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专项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人员基础养老金、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等标准调整情况,做好有关救助政策、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实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依法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基本信息。按照慈善法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牵头)

(六)推进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可办理程度。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晓“一网通办”改革进展,用足用好有关服务功能。加大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进展和成果的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具体改革方案。结合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及时公开其他领域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办事要求简化、串并联服务改革典型案例等改革信息。(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

三、围绕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强化公开

(一)推进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预算公开标准化、目录化管理。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增加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数量,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按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本市的统一部署,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范围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有关单位要严格遵照法定公开时限,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公开主体责任划分、公开内容具体标准开展信息公开与披露工作,同时督促和引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其他项目信息。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机管局牵头)

(三)推进国资监管及国企信息公开。期公布国资工作要点与总结、区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总体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体情况。公开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情况。做好区管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发布工作。有序推动区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区国资委牵头)

四、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

(一)着力提升信息发布和传播集群、矩阵效应。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根据“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打造政务综合平台;要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加强以“上海杨浦”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沟通联系,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广播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推介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本区政策文件解读的工作规范,强化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了解和认同。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策解读以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为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发布平台,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本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试点成果,在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政务公开制度化和体系化建设进程。

(四)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

(五)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逐步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于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与提交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信息外,应当转为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强化集中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做好与市级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六)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加快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政府数据开放深化拓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务数据统一归集和开放力度,扩大以接口方式开放的数据资源比例,提升政务数据的可用性、易用性。强化政务大数据与网上政务大厅、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办事平台的融合应用,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五、提高思想站位,创新工作方法

(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各环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应列明相关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集中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要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单位行政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要加强工作力量配置,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培训工作,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分层分级开展专题培训。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切实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估,深化评估结果应用。强化考核监督,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

(三)开展政务公开大调研。结合全区大调研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重点要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政务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落实公开要求、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调研工作要注重汇民智、集民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梳理总结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当前工作与民众期待存在的差距。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出台具体解决方案,暂不能解决的,要明确说明原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部门、各街道镇于10月底前报送调研整体情况和工作改进方案。

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