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2-09

 

2012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1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gtj.shy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5251202

 

一 、概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南和目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科、用地科、法规科、检查队、信息中心负责人及办公室经办人任组员,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确定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信息公开情况,确定本月信息公开目录。设立了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受理点。

2、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调整完善了《杨浦区规划和土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受理、处理信息公开内部流程》、《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内部流程》等规定,确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将各环节的职责落实到各科室。建立了规划土地信息咨询和查询制度,公开网址和咨询电话,方便公众咨询;开展了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的专门培训,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为公开重点,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自200451日到20121115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

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化方面:一是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三是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四是主动公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五是探索了土地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依申请公开《建设用地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

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方面:一是结合规划编制和调整在规划网站、规划展示馆展示规划草案计10项,深入社区召开群众座谈会1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结合“一线工作法”等在社区、学校、机关、部队开展规划宣讲,介绍城区建设取得的成果和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三是开展规划政风行风、《测绘法》、地球日等宣传咨询活动,介绍城市规划、土地相关知识和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工作职能,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四是加强城市规划展示馆窗口建设,完善软硬件配置,更新了数字模型、展板和宣传片内容,组织社会各界前往参观和指导,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和发展信心,引导市民共同关心和参与本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共计接待参观人员8720余人次;五是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的组织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张贴公示图的规范性、严肃性加强指导、宣传和监督检查,积极与项目所在街道、镇的沟通,将工程建设概况、规划指标等向街道、镇通报,对可能引发的矛盾作出预警,充分听取项目周边利益主体的意见,积极吸纳合理建议,提升项目功能和优化形态,由法制部门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对反馈意见集中讨论研究,统一答复口径,根据矛盾特性组织答复沟通会,及时向居民反馈,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有效化解矛盾,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透明度,共计公示方案39余项;六是对杨浦规划土地网站进行了完善,设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地名管理等类目,每一目录下有相应的信息发布,做好各栏目更新信息的审核和及时发布,方便公众查询,每半年按时向区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目录和内容的纸质文本,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至20121115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其中当面申请63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8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9件是涉及规划许可类信息,约占总数69%,16件是涉及土地许可类信息,约占总数22%2件是涉及监督检查类信息,约占总数3%,其余4件是涉及法规类、规划类的信息,约占总数6%

在已经答复的70件申请中(另1件正在办理中).

同意公开29件,占总数的4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文》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0.014%,主要涉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21件,占总数的30%,主要涉及未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未出让土地的《出让合同》等信息。

非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15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局审批项目许可证、土地出让金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 3件,占总数的0.042%。

重复申请 7件,占总数的0.1%。

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0.014%,主要涉及〈土地聘请合同〉。

“非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到20121115日止共接受市民咨询34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5次,当面咨询接待123次,网上咨询155次。本局至20121115日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8757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均为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实际支出复印、邮寄等费用0.0021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共公开和部分公开政府信息30件,其中未领取的4件。减免费用的4件,均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收取费用的22件,收取费用126元(其中检索费110元、复印费16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率,根据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结果的信息。

2、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处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理。

3、完善信息公开答复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到标准统一、答复规范,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统计期限为2012111115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6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6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

受理申请总数

 7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3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8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9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0

4.“信息不存在

2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5

6.“申请内容不明确

3

7.“重复申请

7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1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5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2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78757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126

其中:1.检索费

11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16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0021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