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决定、命令的事项拖延不办的; (二) 未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的; (三) 不文明行政、态度粗暴、故意刁难、设置障碍的; (四) 效率低下、互相推诿扯皮的; (五) 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 (六) 其他违反规定,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