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问需于企 全面履职 主动作为 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十条意见“ 助力杨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心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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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杨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出台(以下简称《意见》),让检察服务精准覆盖更多中小民营企业,为杨浦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意见》共十条,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对接区域内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那么,为切实解决民企法治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意见》中明确的“检察方案”是什么?亮点在哪儿?有什么实招?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结合具体案例,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刘某是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8年3月12日被杨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刘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委托代理律师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共计20多万元全额支付给了12名员工。

  随后,该案件移送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审查后发现,除了上述欠薪案件,刘某公司另有经劳动仲裁仍拒不向员工支付30万元欠薪的事实。检察机关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并向其阐明了对主动缴付欠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2018年11月,刘某将30万元工资付清。

  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法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决定对刘某不起诉。“本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所采用的不起诉程序为定罪不起诉,即本案中刘某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因其金额不大,且未出现严重后果,刘某还主动在起诉前支付了全部欠薪,依法可以对其不起诉。同时考虑到刘某系多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一旦被判处刑罚后,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不良影响,本院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确保其认识到所犯的错误后,依法对其采取不起诉措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姚熙解释说。

  该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各级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

  正如上述案例,很多情况下,司法办案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对此,区检察院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意见》中指出审慎行使批捕、起诉职权,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等,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已经逮捕的涉案人员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同时,针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意见》明确将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注重收集涉企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线索,积极履行立案监督职能,着力纠正刑事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等违法行为;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监督侦查活动中的查封、冻结、扣押等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维权

  除涉企刑事案件外,《意见》还明确,通过加强对涉企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来解决民营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等争议问题,以促成和解、提请抗诉、执行监督等方式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目前,已有企业从该举措中获益,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晓伟就和记者分享了这样一个案例:

  区检察院在深入企业调研过程中了解到,民营上市企业华某公司有一件民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已有一年多未得到解决。2015年12月,法院判决西某公司向华某公司支付货款123万余元。华某公司得知西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车辆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通知西某公司其名下车辆已被查封,责令其于七日内履行付款义务或将车辆交至法院,但因种种原因,执行未能成功。

  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确认了西某公司两辆宝马车已被查封,华某公司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随后,检察官又对两家公司分别进行了摸底,了解到当事人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只是由于暂时的利益冲突形成了矛盾纠纷,双方存在和解基础。

  为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市场活动,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法院联系,建议共同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经过充分沟通、依法监督,促使被执行人西某公司在17天内与华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很快履行了全部协议内容,华某公司成功取回了拖欠款项。

  王晓伟告诉记者:“本案执行和解成功后,华某公司特地派员前来,向检察官细致、公正、高效的法律监督服务表示感谢,也给区检察院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积极作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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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丰富优质的检察服务

  很多案件的发生,往往源于民营企业尤其是初创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备等问题,对此,区检察院在《意见》中提出为企业提供丰富优质的检察服务: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企业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司法服务基地效能,帮助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整理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易发多发、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案例,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思想认识上的提高和深入也尤为重要,所以《意见》开宗明义,要求始终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执法办案理念,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在《意见》出台之前,近年来,区检察院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已开展多项相关工作:深入80余家企业开展调研,即时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问题60余项;重点加强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办理了一批涉及国内外驰名商标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017年11月,在长阳创谷设立创新创业司法服务基地,并以该基地为载体辐射全区,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一站式、全覆盖、高质量”的检察服务,共接待来访咨询600余人次。

  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区检察院问需于企、全面履职、主动作为,助力区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区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意见》中明确的工作项目,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延伸检察服务内涵,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和发展活力,重在每个检察环节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力求从供给侧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为杨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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