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杨浦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联系(地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902室;邮编:200082;电话:2503336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条例》、《规定》等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3条,其中包括行政审批信息、部门公文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条例》《规定》,修订了《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及相关要求,细化办理说明,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顺利畅通。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行政处罚1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要求公文起草部门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必须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及利用方面。区民防办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用,及时主动发布行政审批、行政事务、民防相关政策等,不断提高群众对民防政策知晓率。同时网上公开的所有文件向杨浦区档案局提供纸质材料,便于公众翻阅和调取。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办积极落实市民防办、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明确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5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7.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序开展,但还是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为此,我办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机关科室及时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大民防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办根据市民防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提高人民群众、工作对象知晓度及满意度。

另外,按国家人防办通知《沪民防(2012)90号》要求,民防部门的预决算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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