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2019-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一、 基本原则

2019年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二、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并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房产证信息、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二)入学信息登记

1、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长岭路50号,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2、4月26日-5月3日,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28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三)公办小学验证

1、5月18日-5月19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2、6月15日-6月1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四)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

3、预防接种证。

4、《入学信息登记表》。

(五)公办小学验证地点

统筹安排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验证手续。

三、工作保障

(一)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组员为义务教育科、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确定招生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四、相关信息

1、教育局信息发布:上海杨浦网-区委办局-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

2、招生咨询联系人:蔡老师 孙老师

电话:65044272(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31157733-5515(区教育局信访办)

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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