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07-31

各中小幼(含中职、民办):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杨浦区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建设方案

 

 

2018727

 


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全国妇联和教育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妇字〔201639号)、《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沪教委德〔20163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现结合杨浦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区教育发展的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明修身为载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积极探索新时代下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对策。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构建全面、健康、和谐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区域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

1、完善家庭教育的政策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教育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各部门开展和支持家庭教育的责任清单,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

2、完善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机制。

区文明办、妇联、教育局、未保办要紧密合作,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创办家长学校,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要积极向街道申请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益岗位和活动,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区教育局要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学校少年宫、社区教育学院等公共服务阵地,为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及未保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

3、完善三级联动协同育人机制。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确保儿童和家长每年至少接受4次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各街道、社区要建立完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要加强与街道、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密切联系,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020年,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100%,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比率达到100%,街道、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比率达到100%。到2020年,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比率达到20%

(二)强化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加大普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职责的自觉性。区妇联、教育局及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要扎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楼宇,引导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要以建设“健康之家”“学习之家”“文化之家”“安全之家”“生态之家”为抓手,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寻找最美家庭”“爱·陪伴”等活动,打造家长、孩子切实受益的品牌活动,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体系

1、强化学校主阵地功能,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孩子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成以校长(园长)、德育主任、年级组长、未保老师、班主任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力量。

2、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建立杨浦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打造“杨浦爱家学堂”微信服务平台,整合各方资源,为学校、家长、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巩固发展家长学校建设,做到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指导教材或大纲、有活动开展、有成效评估,确保每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大力拓展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为家长提供便捷、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3.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要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一校一章程”为抓手,建立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并逐步形成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网络,把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工作章程,完善例会、对口联系等制度,保障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家长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家长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家长定期开展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设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专题、专栏、专刊等,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知识,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深化家庭教育科学实践研究

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院与杨浦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开展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要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师资力量,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和培训,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把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范围,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互动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家庭教育的合力。区文明办要动员并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把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区妇联、区教育局要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社区、学校的重要任务,共同办好社区、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教育局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和教师考核工作。未保办要协调相关委员单位共同做好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培养力度,成立由专家、德育干部、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组成的区域家庭教育指导研修中心组,定期开展分学段、分年级、分层次的家庭教育指导研修活动,切实推进区域家庭教育指导者研训常态化。加大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加强经费投入。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保障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丰富教育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四)加强评价激励。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师爱在家庭中闪光”优秀家庭教育指导者、优秀家长、幸福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区域家庭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件:

杨浦区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建设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拟建立“杨浦区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充分发挥其区域内指导、研究、培训、服务作用,提出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中心致力于杨浦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和课题研究,旨在推广现代家庭教育科学理念,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整体水平,推进“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建设,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和谐而有序的开展。中心主要功能包括:指导、研究、培训、服务。

1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积极探索新时代下家庭教育工作研究,推广家庭教育中的成功经验和科研成果,为学校、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借鉴。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4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家教网络,形成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平台,通过组织家庭教育讲坛、家长学校讲座等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困惑。

二、工作架构

“中心”由区教育局主管,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由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与负责。

  任: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负责人兼

副主任:区教师进修学院家庭教育教研员兼

设专职人员1名,列入教师进修学院编制。

同时,建立兼职专家团队。

三、工作职责

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管理者和指导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指导能力和研究能力,提升家长自身的家庭教育素养,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环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1、组织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

2开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的专业培训。

4、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

5、开发《杨浦爱家学堂》微信公众号。

四、团队建设

1、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运作的一系列制度与规范。做好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推进“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专业:定期开展相关讲座和专项培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

五、工作保障

区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和未保办在 “中心”建设中发挥管理、协调、保障和推进作用,发挥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研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中心”建设质量,促进区域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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