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当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领航人

2020-06-15

主动作为 当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领路人

 

排污许可制度是一项基础管理制度,建立这项制度是环境管理精细化的必由之路,是依法厘清环境责任,遏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根本手段。自行监测制度是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污许可证制度是自行监测制度的重要载体。自行监测作为企业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前提条件,既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其自证守法证据链中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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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近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规划项目科、污染防治科和杨浦区环境监测站联合组织辖区内部分排污单位,召开自行监测培训会。

培训会上,相关科室和监测站负责人分别解读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相关政策文件,监测站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时的注意要点。培训内容从自行监测的基本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和现场检查评分规则四个方面展开。最后,就企业最为关心的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监测频次和选择监测单位等方面的疑惑,相关科室和监测站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排污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填补了政策和标准上的信息缺口,对于排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管理部门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管理部门将继续当好领路人,指导排污单位抓紧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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