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0-11-18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杨浦区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内涵,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对杨浦“科创引领、低碳发展”的重大意义。以抓好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补齐杨浦生态环境短板,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打造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区、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更高品质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相匹配的高品质生态环境,全力争创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目标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O3)污染,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深入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整治计划,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扬尘污染、河道水质反复、环卫基础设施能力不足、汽修业整治不彻底、餐饮业油烟矛盾突出等环境问题。对上海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形成23项具体整改任务,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明确责任部门、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闭环管理,坚决整改到位。

(三)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效果导向,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整改后的长效保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深挖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结构性原因,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对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固化部门联动、检查复核、信息公开等机制,同时将持续推进的重点问题纳入我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统筹协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1、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按照《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要求落实在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中,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街道落实大气、水、网格化等目标责任制。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纳入杨浦区管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突出实绩导向,提高生态环境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着力考核各单位年度推进业务工作、岗位履职的情况。

(二)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1、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切实发挥源头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作用,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有序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严控建设用地上限,确保建设用地只减不增。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持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我区将以军工路转型发展为契机,逐步推进部分港口、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等“三高一低”企业或项目的调整或退出。

 3、推动绿色生活方式转变。大力推行“绿色交通”,开展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调研,推进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坚持绿色创建引领,有序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绿色餐厅、绿色生态城区等创建活动。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举办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低碳日、世界水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坚持精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将狠抓扬尘污染源头治理,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在建工地规范安装和维护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加大巡查检查和联合整治力度,督促企业有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减硝行动”,加快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锅炉改造任务。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持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整治工作,严格处罚超标车辆。

 2、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继续深化夯实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坚持水岸联动、条块联动、区域联动,形成“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工作闭环。进一步落实巡河制度,加强街道河长巡河实效。充分依托街道河长办属地优势,形成雨污混接常态长效管理。配合加快实施大武川雨水泵站截污调蓄工程,督促落实排水泵站“一站一方案”编制,进一步减少放江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3、扎实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杨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进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备案制度,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

(四)坚持以民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1、强化信访交办件处置与复核。认真梳理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本次市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处置情况,强化对已办结的信访交办件的复核检查,确保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群众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加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2、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印发《关于开展薄弱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的通知》,定期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努力破解油烟扰民难题,推行并规范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试点。着力推进汽修及美容清洗行业集中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3、加快推进环卫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加快环卫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面开展垃圾综合治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对现有垃圾中转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全面优化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能力,提升环境保护能级。

(五)坚持科学治污,不断提升环境执法现代化水平

 1、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依法规范环境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扩大环境问题日常监管覆盖面,强化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坚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扎实举措有力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2、完善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机制。强化问题发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管事项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形成“边界清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处置及时”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实现管理无盲区。强化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做精做细水环境、在建工地、渣土车辆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条块结合,实施“清单式”执法检查,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发挥执法震慑作用。

 3、提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效能。不断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落实“一网统管”,优化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应用。推行“互联网+食品”智能化监管,及时监测和通报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完善餐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在偷倒建筑垃圾、跨门营业等市容环境领域的运用,有力破解执法资源有限、证据采集方式单一等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杨浦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议事平台,由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统筹指导并协调推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杨浦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编制及项目的推进。为掌握整改工作动向,有效督促压实整改,定期编发整改工作专报。各有关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

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做到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信访办、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复查工作小组,开展专项复核和督办。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区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被督察组列入移交问题清单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责。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区级媒体,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附件:杨浦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杨浦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够到位,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1: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够到位。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各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提升全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区各级部门、街道要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常务会等形式,切实增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性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

(二)加强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结合干部培训机制,特别是对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知识纳入本区干部培训内容,强化各级干部的生态环境责任意识。

(三)全面压实生态环境工作职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负责机制;落实各部门、街道主要领导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等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辖区内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工地污染防治未建立有效的属地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存在管理漏洞。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工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切实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日常巡查,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依法处置。

(二)建立定期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全区市级重大工程量大面广影响大的情况,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季度定期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对各工地土方裸露、污水乱排、噪音污染、车辆冲洗以及扬尘控制等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

3:生态环境考核导向作用不够明显,生态环境考核指标不太合理。

责任部门:区考核办

整改目标: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优化指标权重分布,以考核促工作,充分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开展工作调研。区考核办就“完善考核体系、优化指标设置”等问题与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对2020年度的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调整和优化。

(二)加大考核力度。突出实绩导向,着力考核各单位本年度推进业务工作、岗位履职的情况,增加“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在部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

 (三)强化实绩考核。考核办法经区委同意后印发,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年度组织业务牵头部门,对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考核评价。

4: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尚有事项未彻底解决。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定海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区混凝土搅拌站的规范化整治,对于无法彻底整改的,推进关停。

整改时限:2021年一季度前,完成同舜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的整改,完成上海永萍清联有限公司(上海学清建材有限公司)的清退。

整改措施:

上海同舜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平分公司: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约谈企业法人,告知该问题整改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责成同舜混凝土搅拌站于2021年一季度前完成扬尘、污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的整改。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由区建设管理委、定海路街道牵头,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发挥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开展现场联合执法,严格执法监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上海永萍清联有限公司(上海学清建材有限公司):

(一)推进关停转型。商请市交通委,支持不再核发该码头经营许可,并加强沿江沿河码头经营的监督执法。约谈光明集团、水产集团与土地权属方,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尽快完成企业清退、地块转型。

(二)加强联合执法。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港口、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依法顶格查处。

(三)落实属地监管。相关街道逐一排摸管辖区域内的港口、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对于发现的相关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5:河长制执行还不够到位,环境责任有待压实。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强化街道河长履职尽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开展即知即改工作。对嫩江河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对杨树浦港控江路桥下的排放口进行封堵;对经三河、纬三河违法取水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经一河河道内施工责令立即停工,督促办理审批手续;清除复兴岛运河河面漂浮垃圾,建立“发现问题-信息沟通-条块联动”的复兴岛运河分级保洁工作机制。

(二)督促河长巡河履职。每月定期督促街道河长打开“上海河长”APP开展巡河,确保责任河段巡河频次及巡河覆盖率达标。督促街道河长巡河要真巡、真查,形成“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工作闭环。

(三)建立河湖“清四乱”动态排摸机制。督促街道河长办开展“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完善并加强河道养护巡查联络机制,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四)强化街道河长考核问责制。将街道河长履职情况纳入街道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强化街道河长履职尽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建立市、区、属地街道以及保洁单位的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通过水岸联动,使复兴岛运河环境卫生质量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6:雨污水仍以合流制排水为主,河道水质改善不稳定。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整改目标:督促落实排水泵站“一站一方案”,减少放江对河道的影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加强雨污混接改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前期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的成果,加快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推进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制定《杨浦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巩固雨污混接改造成果,确保改造有力长效。

(二)加强排水泵站管控,减少放江影响。根据“坚持旱天不放江、雨天多截流”的原则,加强区域内排水泵站放江管控,督促管理单位制定“一站一方案”,明确预抽空和放江条件,完善截流措施,减少入河污染物并做好放江和截流记录,同时加强河道养护和活水畅流工作,减小河道水质反复的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雨水管道清淤疏通。督促雨水管道管理和养护单位加强雨水管道清淤疏通工作,减少管道沉积对排水系统承载能力和水环境的影响。

二、城市环境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有短板问题

7:环卫基础设施能力不足,监管不严,部分老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装潢垃圾清运不及时。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大桥街道

整改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完善装修垃圾全程管理体系,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提升城市环境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对周家嘴路3092号现场调查取证,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完成平凉路1112号华联超市东侧装修垃圾的清运,加强日常管养。

(二)开展单位及居住区垃圾分类工作新标准培训,强化第三方实效测评,强化管理+执法联动,建立双向告知制度,快速高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确保全区装修垃圾全程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制定完善《杨浦区装修垃圾全程管理实施意见》(草案),搭建智能化清运平台,将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装修垃圾清运纳入综合管理平台,通过手机APP完成线上申报,后台通过大数据收集分析实现派单任务智能化,提高垃圾清运工作效率。

8:环卫基础设施监管不够严。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监管,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军工路2号码头垃圾堆放问题:

(一)修复军工路2号码头垃圾堆放区域挡板,实施码头提升改造工程,围墙安装防尘自动喷淋装置。

(二)规范作业流程,装修垃圾分拣残渣车辆在装卸垃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作业过程全程开启风炮设备,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垃圾船运后及时对场地残留垃圾进行清理,防止二次污染。

(三)严格控制垃圾堆放高度,落实专人现场管理,确保垃圾堆放高度不超过围墙和喷淋管路高度,杜绝发生垃圾外溢至场外的情况。

(四)做好分拣残渣外运工作,加强与市绿化市容局的沟通联系,保障末端处置渠道畅通,及时清运每日产生的分拣残渣。

(五)完善日常管理机制,管理单位每日对场地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保码头管理有序,环境面貌良好。

民星路191号临时分拣场问题:

(一)加强扬尘控制,在分拣车间内增设喷淋装置,增加固定、移动的雾炮机,露天堆放垃圾全部做到绿网覆盖。

(二)实施管道雨污分流工程,修建隔离池,定期组织人员对隔离池内沉淀的泥沙进行清理,防止泥沙流入主管道确保达到雨污分流标准。

(三)加强危废堆放区域管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登记、收运台账记录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

9: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陈旧,军工路3701号的杨浦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为中央环境督察交办信访件尚未彻底解决事项。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目标:对军工路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恢复运营。

整改措施:

(一)对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委托专业第三方分析异味产生原因,明确设计改造思路,完善改造方案,2021年完成项目改造并恢复运营。

(二)提升环卫车辆配置,解决车辆跑冒滴漏问题,避免对场地及道路地面的污染。

(三)强化环境监管,对相关污染物排口设立在线监测点,实时反映监测数据;同时加强对现场作业规范性的定期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10:非正规垃圾堆场的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盲区。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平凉街道

整改目标:强化辖区非正规垃圾堆场的排查,巩固整治成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关停新康里旧址垃圾临时堆点,同时完成该处临时中转垃圾和原旧改遗留下来的拆房垃圾清除,开展地面硬化、增设防尘设施、加设围墙防护等措施。

(二)组织开展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进一步组织各街道开展地毯式无死角排查,确保发现一处,及时整治一处。

(三)加大对建筑垃圾偷乱倒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控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增量,确保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达到治理目标。

11:建设工地和堆场码头环境监管不到位。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加强对建设工地、堆场码头和渣土车的环境监管,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规范153街坊商办项目、152街坊配套养老院新建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对违规主体单位进行处置。对玉依建材堆场(联格工贸有限公司)直接取用地表水开具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政工地围挡封闭和车辆进出冲洗设备管理。

(二)构建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的协同管理机制。成立专项整治联络组,加强联合执法,结合我区港口、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与专业执法队伍联合检查效能。

(三)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宣传,重点要求渣土车辆进出工地时,强化车辆(重点包括车轮和车身)冲洗以及门口道路保洁。对渣土车辆开展联合整治,对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处置场所及周边道路等点位开展检查,重点排查车容车貌是否按要求落实规范情况等。

12:雨污混接整治工作落实缺位。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配合部门: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落实雨污混接长效管理工作;对居民私接排水管进行整改,把私接管道接入小区污水管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整改措施:

(一)对长海路街道安波路700号餐饮单位污水直排行为上门核实,责令整改并限期将小区排水管网内的餐饮油脂清理干净。

(二)要求上海表业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三)延吉街道控江西三村共发现未接入污水管的私接排水管18根,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现场实际精准施工。

(四)制定《杨浦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杨浦区分流制排水地区雨污混接改造与整改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定期开展排水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改造有力长效。

三、环境监管存在不到位问题

13:机动车尾气超标的处罚未严格落实。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整改目标:加强监管,对检测超标的车辆严格处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每年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在周家嘴路、杨树浦路、军工路等货车经常出入的道路上设点,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

(二)加强现场检查,互通执法信息,形成工作闭环。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开展联勤联动、信息共享,现场检查人员将执法当天的检测记录、超标情况当场移交给交警,交警依法对车辆尾气超标行为作出处罚,同步将相应记录(或照片)抄告给区生态环境局。

14:水务执法力度不够。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排查发现机制,增强主动监管意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积极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充分运用城市管理网格化平台的作用,提高水务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严格执行《杨浦区水务执法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执法人员巡查责任;结合市水务局下达的工作重点,开展多方面专项执法检查。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施行水务行政审批信息同步,及时开展批后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水务执法规范程度。

(三)加大水务执法力度。2020年以来,水务行政处罚案件8件,其中在同一地点立案查处二次,对水务违法行为产生强震慑力;开展对上一年度水务案件“回头看”工作,不断降低案件重发率,强化违法当事人的环境意识。
      15:区环境问题日常监管覆盖面不广。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扩大“双随机”抽查检查覆盖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针对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发现的老旧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根据检查情况分类处置,推进关停一批,查处整改一批,提升规范一批。

(二)对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管理方加强宣传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招商阶段即告知企业办理环评手续,规范落实环保措施,及时纳入日常监管。

(三)结合环评审批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信访调处等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建设项目“三同时”违法行为。

16:工地扬尘执法监管不够到位。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目标:从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加强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区建设管理委对移交的在线扬尘监测设施未正常运行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现场复核,分别实施行政处罚、移送市交通安质监站处置和行政约谈。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文明施工再动员、再教育,明确主体责任;二是结合放管服工作的推进,在项目开工前的首次交底中对文明施工进行专题交底,并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措施等的制定,以及扬尘在线监测、冲洗装置等硬件设施安装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工地一律不准施工;三是将扬尘污染落实情况(措施落实、台账记录、考核奖惩机制等)作为文明施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与专业执法队伍联合检查效能,共同提高我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17:汽修行业环境专项整治不彻底。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道

整改目标:加大汽修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宣传培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针对上海中纺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上海万兴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众祥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洗车废水排放情况、沉沙隔油池淤积、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收集存储等内容开展现场核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

(二)开展汽修企业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提升汽修行业监管能力。

(三)强化部门协作,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道开展综合整治,加强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汽修企业环保违法行为。

18:汽车美容、洗车店监管不到位。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管理委、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加大对汽车美容、洗车店的日常监管力度,推进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龙之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现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实证照是否齐全、污水排放是否纳管、危废管理是否规范等,对违反登记事项、跨门经营、污水直排、无环评及无洗车备案等问题进行及时查处。

(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杨浦区关于汽车维修及清洗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和街道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及时进行规范查处。在全面研究分析区情和行业现状基础上,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采取依法规范一批、提升调整一批、整治查处一批的方法,提升区域汽车维护及清洗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19:部分小餐饮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大桥街道

整改目标: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经现场检查核实,眉州路70号的“姜氏餐饮”已停业关门。督促尚海时煎馄饨店整改到位,杜绝今后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扰民的问题发生。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小型餐饮提供者的监管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化平台作用,依托“大联动”平台整合各方力量,联勤联动,加强对小型餐饮提供者的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检。对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且未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的,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进行查处,并与街道信息互通。

(三)提高智慧监管效能。推行“互联网+食品”智能化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即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本市主要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入网小型餐饮提供者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互联网抓取入网餐饮单位在网络上的经营信息,及时通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上门开展情况核查,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理。

20:餐饮单位废弃物管理不规范。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定海街道

整改目标: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严格落实申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上海熠烨餐饮有限公司和上海鑫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并办理备案手续。

(二)加强对收运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持证上岗的“四统一”规范,所有收运车辆张挂明显标志,发现在收运过程中有未备案的产油单位,及时督促完成备案。

(三)强化信息化管理。依托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数据实时采集系统,对收集及外运作业的废油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确保废油脂流向明确、合法。

(四)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活动,对拒不申报、不落实规范收运的废弃油脂产生单位进行上门执法,重点检查信息类表单、规范收运台账、处置流程台账等。

21:油烟净化器维护不到位。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强化日常监管,细化执法检查要求;推进餐饮单位规范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保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加大对物业管理和产权单位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培训,宣贯餐饮业管理要求,要求物业和产权单位提前介入,指导入驻餐饮单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加强日常监管、细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安装和定期维护保养。

(二)将环评登记备案的餐饮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对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餐饮业检查力度,细化检查要求。

(三)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油烟净化设施保养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果。

22:集中式餐饮监管手段不多。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规范餐饮废弃油脂的收运和备案;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集中式餐饮监管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加强江浦路10号“渔人码头”、五角场万达广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管理,规范经营单位按要求签订收运协议,并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二)强化日常监管。一是紧抓源头,加强对集中式餐饮物业管理和产权单位的宣传培训,推进集中式餐饮业管理方对入驻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安装和正常使用的监督指导。二是主动服务,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提升餐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安装、维护保养和餐厨废弃油脂合法处置。

 (三)依托区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整治餐饮单位不规范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废弃油脂产生单位数量、地址等信息,确保流向明确合法。

23:部分信访件处置及后续监管不力。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提高信访跟踪处置后监管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责令上海鑫泌餐饮有限公司对油烟收集、净化效果不佳、油烟净化器清洗不到位、废水排放污染绿化带等问题落实整改。

(二)对“葉记小吃店”油烟扰民未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环保法规宣传。后续通过错时检查、抽查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推行“互联网+食品”智能化监管,及时监测和通报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不断优化餐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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