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2-26关于2018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防治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环境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现将本区2018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的本区各类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附件1)。
二、 申报内容
2018年1月至12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产生种类、处置情况等。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环保局,一份由各单位留存。本通知电子版请至“上海杨浦”官网的“环保局专栏”公告栏中下载。中,请需要电子版本的单位自行下载。如有未产生、未收储的月份,请一并说明。
三、 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2019年1月31日之前各单位将申报表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后通过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杨浦区环保局辐射和环境安全科,宁国路121号615室。
联系人: 顾金辉 联系电话:25251174 邮编:200090
四、2019年工作要求
单位名称须用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合计栏须汇总当月总量;联单须于产生月次月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区环保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领取医废联单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地址:怀德路600号2楼综合业务窗口,咨询电话:25031040/25031041。
2018年起我局已启用“杨浦医废业务工作群”,今后,各类通知和业务要求将在群内发布,不再发纸质通知。
杨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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