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0-04-10

 

案件名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120200022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71206524P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新良

处罚事由

该单位在周家嘴路4041号从事铁路运输服务,经营正常。202016,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在用的17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进行排气烟度监测。根据报告日期为202017的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任务编号:FD-2020-1-2),该单位一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号牌为:沪H2-00011)的排气的不透光法烟度(光吸收系数)和林格曼黑度级数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责令于于2020415之前改正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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