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2023-10-18

、监督方式

  1监督举报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11层。

  2监督举报电话:021-55530789。

3投诉举报须知: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应留下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救济渠道

    1、当事人对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对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在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作行政处罚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的视为放弃。

4当事人对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陈述、申辩,逾期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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