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1-01-04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在区生态环境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市总队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建设美丽家园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信访调处,加大处罚力度,落实普法宣传,扎实推进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了环境安全。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截至12月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253批次、5934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701户次。

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257件(含重复投诉),处理率100%。实施行政处罚42起,处罚金额309.298万元。发出书面责令改正决定书68份。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环境执法检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本区的28家一级以上目前营业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执法人员实地查看医疗废弃物储存场所,检查场地消毒台账、医疗废弃物交接记录转移联单等资料,详细了解医疗废弃物场内运输收集、储存、处置等各环节环保管理措施等。检查发现,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余氯、粪大肠菌群数等均符合排放标准。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部分单位余氯监测台账记录不完整,装运箱内医疗废物堆放过高,医疗废弃物存储场所无标识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一一指出,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二)深入开展“大调研”工作

按照全年“大调研”工作安排,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做好中央和市生态环境督促问题整改,严厉打击汽修及洗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象2020年9月大队对我区汽车及洗车行业开展全面调查排摸,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治措施,形成汽修(洗车)行业专项整治调研报告。

(三)开展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和上海市关于在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大队根据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共对283个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网上公开。

(四)积极参与部、市两级专项督查

大队共派出7人次参与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两级组织的专项督查。其中参与2020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2人次;参与2020年蓝天保卫战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帮扶工作3人次;参与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交叉检查1人次;参与VOCs重点排放企业专项交叉执法检查1人次。派出同志严格按照部、市两级要求,不畏艰苦,较好的完成了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为规范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根据市局下发的《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方案》,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本辖区固定和流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了执法检查。大队对在我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粘贴、“闯禁区”、机械冒黑烟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在我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执法范围,严格执行证据采集的相关要求,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期间累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525台次,发现违法行为8起,其中4起为企业未按要求粘贴环保标志,共计处罚0.4万元,2起废气排放超标案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处罚2家,罚款1万元。

2检查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海市审改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大队深入排查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助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一是建立夜间施工办理微信群。二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告知企业可先将申请夜间施工的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相关纸质版材料。三是实现“不见面”监管。由企业自主拍摄施工现场照片或作业视频上传至微信群,接受执法人员“隔空”监管和指导。大队累计对497家企业进行了复工复产帮扶指导。

3、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大队重点围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设施配备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情况、日常管理台账记录情况等四方面对辖区内涉液氨、电镀、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成品油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10家,从实地检查情况看,被查企业均能较好地落实了相关要求,对一家企业危废贮存场所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和一家企业应急预案修编即将到期的问题,大队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4、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大队对本辖区的排污许可证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111户次(持证单位89家,无证单位21家),出动237人次,发现问题59个,发出书面责改20份,现场责令整改36家。约谈5家次。其中,对27家企业疫情期间未安排自行监测,1家企业氮氧化物监测频率不符合要求,10家企业未建立电子台账,均采取现场责令改正的方式要求企业自行整改。

5、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2020年土壤污染环保专项检查计划》的要求,大队对19个建设项目工地和6个拆房工地开展土壤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建设项目工地19个,其中2019年之前已完工6个;土壤污染初调达标项目5个;已完成土壤修复2个;无需调查的1个;尚未开工土壤污染调查的3个,告知相关单位在施工前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有违法行为2个(土壤污染初调时正在进行桩基施工)。6个拆房工地均已完成房屋拆除,未发现土壤污染环保违法行为。对未依法实施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和土壤风险评估的2家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壤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在全市实施首起土壤违法处罚案件,同时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共计罚款7万元,目前违法行为已改正,防止了土壤污染风险。

6、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杨安委办【2020】5号),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大队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7家涉氨、油库、危化品行业等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止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复产复工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6家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核查,确保医疗废物存放有序、处置合规,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7、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集中检查的通知》,大队对17个工地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涉及北横通道、轨道交通18号线杨浦段、军工路快速路、江浦路越江隧道等重大工程,大队从噪音和扬尘污染防治角度,重点检查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场地作硬化处理,裸露地面采取全覆盖,现场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和散料采取控尘措施,不得进行敞开易扬尘作业、散料运送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噪声作业设备,采取降噪措施等。检查中未发现存在明显违法行为。

8、VOCs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夏季杨浦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大队于7月开展了VOCs专项执法检查。大队针对辖区涉VOCs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设施,油库、加油站(含企业自备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9、防汛防台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精神,大队于7月开展军工路沿线工业企业防汛防台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大队对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和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危废贮存仓库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查看了企业防汛器材和物资的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并重点询问企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防汛防台期间危废内部转移和处置情况。执法人员针对两家企业现场检查中存在的“危废包装物有破损、危废贮存仓库与生活垃圾站犬牙交错、危废标识未能做到一桶一标签”等问题向相关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明确了整改期限。

10、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为切实提高区域内在运营的工业企业检查覆盖率,大队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对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排查出的在运营工业企业名单,仔细查阅2018-2019年度移动执法系统执法台账,剔除已查工业企业,最终将近两年未检查到的63家在运营工业企业全部作为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象,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 执法检查重点围绕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三个方面展开,检查中共发现违法行为14起,约谈企业6家次,发放责令改正决定书14份。

11、码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要求开展全市码头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大队对53家码头企业开展了检查。主要检查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噪声排放情况、污水排放情况。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12、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查。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于8月对辖区内3家ODS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这3家单位分别为上海化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理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誉誉贸易有限公司,均已在市局备案,上、下游单位均为有资质单位,企业台账齐全,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13、开展类射线专项检查。根据《2020年上海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2020年杨浦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大队八月出动12批次,36人次,对27家类射线企业辐射许可证、环评、日常记录、台账和档案、安全自查与数据库信息、核安全文化建设等内容。

14、汽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第二次中央环保督察及上海市环保督察期间查出的汽车行业乱象,大队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近百家汽修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经查发现上海绿地杨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废气排气管、上海鑫利汽车修理厂和上海车享家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浦西分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上海杨浦和凌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上海车享家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浦西分公司不按照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海万兴五角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危废交由无组织单位处置,目前正在立案查处。

15、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沪环函【2020】130号),结合《杨浦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共11家企业被列入危废专项整治名单。9月对2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上海表业有限公司电镀污泥存放未分类,现场要求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目前已检查6家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台帐记录不规范,地面漏油,危险暂存点无标识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其余5家单位计划11月完成。

16.开展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专项环境执法行动。根据《上海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和《杨浦区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相关的文件要求,整体改善秋冬季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进博会期间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总队要求,大队开展了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战环境执法行动,确保相关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实施查处。10-12月,检查污染源数量总计274个,发现违法行为4起,已责令整改。

17.开展执法后督查。针对去年和今年实施处罚未结案的单位开展执法后督查,检查企业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下发催告履行通知书,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履行处罚决定,今年以来共发送催告履行通知书19件,对处罚单位在催告后仍未履行的7件违法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0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大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有考核地开展大练兵活动。活动期间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局内培训、参与总队讲评学、参与案例评比、到外区学习交流和案例分析讨论会等形式,来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全员执法水平。活动期间大队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2件,罚款309.298万元,上报典型案例1件,推举出一名在执法大练兵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参与上海市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

(七)严格夜间施工审批

积极做好市局内环内工地审批权下放移交工作,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内容、时间和申请材料严把审批关,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检查、沟通指导,加强审批前后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审批。2020年,大队共审批夜间施工工地30个,267批次,547天次。

(八)妥善处理环境信访

按照“投真情、办实事、见成效”的要求,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强化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同时坚持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坚持执法与调解并举,以执法为主,有力查处环保违法行为。2020年1-12月,共受理各类访投诉1257件(含重复投诉),办结率100%。其中,立案查处16起,罚款129.5万元

(九)认真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根据市局和市总队统一部署,按照2020年杨浦区国家级考试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先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春季高考、职称外语、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多项考试巡查护考工作。全年大队出动执法人员45批次、102人次,对各考点周边开展巡查护考,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安静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

(十)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按照《2020年杨浦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重点项目表》的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针对以往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缺乏环保责任意识,不清楚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保管理工作知识、经验匮乏的问题,坚持执法与政策宣传、公众参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今年来,先后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培训、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和环境安全专项培训、排污许可证专项培训、汽修业环保法规培训、餐饮服务业环保法规培训和堆场、码头、搅拌站扬尘治理座谈会等专项培训会。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将在区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和市总队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强化执法、规范监管,履职尽责,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效能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

认真做好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数据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突出精细化体检式执法,在查深查细查全上下功夫、见成效,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指导相结合,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提升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违法。

(二)提升信访调处成效

重点通过“三加强一提高提升信访调处成效,即:加强岗位培训、加强流程规范、加强督查指导,提升群众满意率。通过加强对队员信访调处培训,规范信访调处,确保处理过程中能够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密切与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互动, 坚持执法和调处并举,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突出重点专项工作

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整治和执法检查。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工业VOCs、汽修、加油站、餐饮业)的专项整治,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检查与指导并重,明确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城管、街道和交通执法部门等的联动执法,通过以案说法,针对典型问题强化对相关单位针对性的宣传培训,通过执法和完善相关环保等手续,达到取缔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有效规范相关行业环保管理行为。

二是抓好重点时段(秋冬季、建党一百周年、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

三是抓好重点企业(一类水污染单位、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高校和检测实验室)的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

(四)优化执法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密切与局内部科室协调沟通,共同推进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完成;三是树立大环保理念,密切与公安、街道镇、城管、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四是密切与第三方合作,寻求技术支撑;五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执法+普法,专项培训等方式,强化源头预防,提升污染源单位环保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

(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谈心谈话等思想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史教育,营造敢于担当,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压实责任,有力推进大队各项执法监管任务完成,提升执法业绩。

二是加强队伍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卷文书评析点、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对新进队员带教,提升行政处罚现场取证和文书制作质量,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是规范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提升执法检查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1年1月4日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