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0年11月份环境执法工作小结

2020-12-03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关于2020年11月份环境执法检查情况及2020年

12月份工作计划的报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现将我大队2020年11月份环境执法检查情况及2020年12月份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报。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检查:11月份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79批次1101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99户次,其中检查重点废气排放企业20户次,扬尘污染源2户次,医疗机构5户次,其他环境污染源单位180户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35批次、524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501户次。

2.行政处罚: 本月行政处罚4起,罚款23.688万元,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4份。累计:行政处罚36起,处罚金额291.788 万元。

二、信访工作情况

11月份共受理投诉127件(来电127件,微信0件,信件0件)。其中,油烟气类43件、噪声类58件、扬尘1件,环评2件,光污染1件,辐射1件,废气14件,其他7件。信访处理率100%。累计处理信访1141件。

三、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一)夜间施工审批

本月审批7个工地夜间施工21个批次,审批夜间施工天数51天。对审批后的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施工情况。累计夜间施工审批215批次、459天。

 (二)专项执法行动

1、组织开展进博会空气质量保障巡查。根据《上海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和《杨浦区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相关的文件要求,为保障进博会期间空气质量,组织大队全体执法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相关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实施查处,11月1日—11月30日,累计出动273人次,巡查企业241家次,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

2开展四季度双随机抽查检查。本月完成24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关闭9家,3家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当场责令改正或立案查处,并在一厂一档中对企业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3、检查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海市审改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大队深入排查企业复产情况,对12家企业进行了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管理台账检查指导,助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4、汽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第二次中央环保督察及上海市环保督察期间查出的汽车行业乱象,大队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11月对辖区内29家汽修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上海鑫利汽车修理厂、上海车享家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浦西分公司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上海万兴五角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天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共计罚款23.688万元。

5、开展新化学物质专项执法检查。杨浦区涉及到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为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2020年12月25日申领了3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登记用途为洗涤剂和清洁剂的气味添加剂。三种新化学物质在国外工厂添加到洗衣液,洗洁精等家用清洁产品中,至国内销售,不直接进口。今年受疫情影响,含有这三个新化学物质的产品还未进口中国,该公司未开展与这三种新化学物质相关的业务活动。现场检查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

6开展一类水污染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大队于11月对上海表业有限公司开展一类水污染物的专项检查。经查,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台账记录齐全。电镀污泥经压滤后存贮于危废仓库内,有“三防”措施,有危废标识,有危废处置合同,并落实分类存放。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交叉执法时发现的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未上报的问题网上公示,完成整改。

7、参与或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本月先后参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餐饮单位、危化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双随机联合抽查,期间检查餐饮单位30家,危化品经营单位5家,加油站5座,现场检查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大队牵头组织区城管、市场监管、水务、绿化市容等职能部门对汽修和洗车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期间检查汽修单位12家,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废物存储不规范等责令限期改正,其他职能部门对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洗车未备案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或立案查处。

四、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升队员执法能力,本月大队邀请市总队六大队闻春博队长对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执法培训。主讲人从法律依据、现场执法要点、典型案例分析及自己的工作体会这四点内容入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现场检查时内容及要点,并结合工艺、收集、处理、台账记录等环节,指出了现场执法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工作体会,与执法队员进行互动交流。开展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专项执法培训,有利于提升队员针对此类污染源的现场执法取证的准确性和精准度,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查处、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四、2020年12月份工作计划

1、完成第四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检查,查处环保违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

2、做好日常信访调处,做好问题整改跟踪,及时回应群众环保信访投诉。

3、完成全区汽修业和洗车单位第一轮全覆盖检查,现场指导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同时对前期检查的企业开展整改后复查,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查处。

4、继续做好被处罚单位履行处罚和整改情况跟踪督查,确保违法行为及时改正。

5、全面总结今年工作,谋划2021年工作。

6、做好污染源动态更新,制定2021年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方案,明确2021年一季度双随机抽查名单。

7、完成总队和区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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