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0年3月份环境执法工作小结

2020-04-06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关于2020年3月份环境执法检查情况及2020年

4月份工作计划的报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现将我大队2020年3月份环境执法监察情况及2020年4月份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报。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监察:3月份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2批次318人次,监察企事业单位112户次,其中检查重点废水排放企业1户次,扬尘污染源2户次,医疗机构17户次,其他环境污染源单位41户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批次、705人次,监察企事业单位269户次。

2.行政处罚: 本月行政处罚6起,罚款21.8万元,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7份。累计:行政处罚15起,处罚金额126.7 万元。

二、信访工作情况

3月份共受理投诉64件(来电59件,微信3件,网信2件)。其中,油烟气类12件、噪声类44件、大气6件,废水1件,其他信访投诉1件。信访处理率100%。累计处理信访146件。

三、监察工作情况

(一)夜间施工审批

本月审批1个工地夜间施工5个批次,审批夜间施工天数10天。对审批后的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施工情况。累计夜间施工审批18批次、32天。

 (二)专项执法行动

1完成一季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检查内容,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一季度累计完成72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关闭9家企业,查处违法行为1起,并在双随机系统对企业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2. 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本区的28家一级以上目前营业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执法人员实地查看医疗废弃物储存场所,检查场地消毒台账、医疗废弃物交接记录转移联单等资料,详细了解医疗废弃物场内运输收集、储存、处置等各环节环保管理措施等。三月,大队累计检查22家次医疗机构,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

3、检查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海市审改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大队深入排查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助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三月,大队累计对97家企业进行了复工复产帮扶指导。

4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为规范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根据市局下发的《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方案》,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继续对本辖区固定和流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粘贴环保标识、违反禁用规定和废气超标违法行为。3月累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72台,对4家单位的叉车尾气超标排放进行了立案查处。

5、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本月,执法大队重点围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设施配备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情况、日常管理台账记录情况等四方面对辖区内涉液氨、电镀、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成品油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10家,从实地检查情况看,被查企业均能较好地落实了相关要求,对一家企业危废贮存场所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和一家企业应急预案修编即将到期的问题,大队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四、2020年4月份工作计划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和集中医学隔离留观(留察)点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检查,确保医疗废水做好消毒处理。

2、明确二季度双随机检查名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

3、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

4、组织完成土壤污染专项检查。

5、认真做好12345等信访工作。及时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

6、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指导,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推进企业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加强问题整改。

7、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

8、完成区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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