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01-03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在区生态环境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市总队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建设美丽家园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信访调处,严格行政审批,加大处罚力度,落实普法宣传,扎实推进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了环境安全。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308批次、3394人次,监察企事业单位1468户次。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788件(含重复投诉),处理率100%。实施行政处罚72起,处罚金额886.225万元,发出书面责令改正决定书121份。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大调研”工作

按照全年“大调研”工作安排,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扰民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2019年9月大队以大学路餐饮一条街为试点,采取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餐饮油烟治理状况进行调研。在摸清当前油烟净化器设备状况、维护保养制度落实和台账建立情况的基础上,大队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清洗保养机制。经多次协商、沟通、评估,选出4家有资质、信誉好、服务到位的第三方,供餐饮单位参考选择,有效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二)开展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和上海市关于在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大队根据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全年共对273个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7起环保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检查结果进行网上公开。

(三)积极参与部、市两级专项督查

2019年大队共派出7人次参与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两级组织的专项督查。其中参与2019-2020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6人次;参与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2人次;参与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交叉检查1人次。派出同志严格按照部、市两级要求,不畏艰苦,较好的完成了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调处

第二轮督察期间,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环保信访件122件,其中由大队直接或参与承办的63件。大队上下全员参与,全力做好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调处工作,确保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共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31起,发责令改正书30份,实施行政处罚24起,罚款78.8万元。目前,办结63起,下一步大队还将继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全力保障市生态环境督察工作

一是大队全体人员按照上海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准备材料,主要涉及区生态环境的执法记录和行政处罚案卷,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应用情况,近三年扬尘污染的处罚案件及执法证明材料、VOCs企业监督处罚情况、生态环境局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近两年环保部门夜间施工审批情况,汽修行业危废处置情况等材料。

二是执法大队安排54人次陪同市第三生态环境督察组对杨浦区开展下沉督察9天,针对督察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及时开展立案查处,督促问题整改。

三是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累计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件27件,下沉督察转办件39件,舆情1件。大队针对投诉件及转办问题累计立案18起,发出责改35份,拟处罚金额403.3万元。

(六)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黑臭河道巡查工作。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本市1864条已整治中小河道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和巡查的通知》(沪环保自[2018]213号)要求,大队组织开展巡河8批次,24人次,做到巡查常态化。

2.组织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依法从严查处环保违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推进企业完善环保管理,保障辖区环境质量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企业27家次,对1家印刷企业非法处置废活性炭开展立案查处。

3.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和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5家次,检查内容涉及危废的处置、环境应急响应预案以及台账记录等。其中,对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废石油醚未及时处置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对上海驰颂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废机油的行为立案查处。

4.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以及《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评〔201922号)要求对本区6家排污许可证申领单位开展持证情况检查,未发现环保违法问题。

5.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加强油品质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大队共出动14批次28人次,检查企业内部加油站8家,燃油锅炉使用单位15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采购自“三桶油”以外油品抽检3家次(抽检油品质量合格),检查中发现所有单位均使用国六标准油品,对一家企业内部加油站未办环评审批手续、未建成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查。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大队利用两天时间对辖区内2ODS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2家单位均已在市局备案,销售产品为HCFC-222018年销售量分别为166.94吨和57.79吨,上、下游单位均为有资质单位,企业台账齐全,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7.开展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为整体改善秋冬季节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总队要求,大队开展了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战环境执法行动。10月14日至10月31日,检查污染源数量总计59个,其中检查工业源22家,扬尘源3家,其他污染源34家,发现违法行为1起,已责令完成整改。

8.开展执法后督查。针对去年和今年实施处罚未结案的单位开展执法后督查,检查企业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下发催告履行通知书,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履行处罚决定,今年以来共发送催告履行通知书21件,对处罚单位在催告后仍未履行的6件违法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9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大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有考核地开展大练兵活动。活动期间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局内培训、参与总队讲评学、参与案例评比、到外区学习交流和案例分析讨论会等形式,来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全员执法水平。活动期间大队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件,罚款62.35万元,上报典型案例2件,推举出一名在执法大练兵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参与上海市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

(八)严格夜间施工审批

积极做好市局内环内工地审批权下放移交工作,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内容、时间和申请材料严把审批关,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检查、沟通指导,加强审批前后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审批。2019年,大队共审批夜间施工工地14个,178批次,322天次。

(九)妥善处理环境信访

按照“投真情、办实事、见成效”的要求,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强化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同时坚持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坚持执法与调解并举,以执法为主,有力查处环保违法行为。2019年1-12月,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788件(含重复投诉),办结率100%。其中,立案查处17起,罚款68.2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大学路、学府路、河间路、海底捞等一批疑难信访问题解决。其中《创新信访调处模式,有效解决厂群矛盾》经验做法被《上海环境执法工作通讯》转发。

(十)认真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根据市局和市总队统一部署,按照2019年杨浦区国家级考试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先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春季高考、职称外语、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多项考试巡查护考工作。全年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2批次、36人次,对各考点周边开展巡查护考,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安静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

(十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按照《2019年杨浦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重点项目表》的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针对以往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缺乏环保责任意识,不清楚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保管理工作知识、经验匮乏的问题,坚持执法与政策宣传、公众参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今年来,先后开展了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培训、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和环境安全专项培训、排污许可证专项培训、汽修业环保法规培训、餐饮服务业环保法规培训和堆场、码头、搅拌站扬尘治理座谈会等专项培训会。大队发放《企业环保守法自律典型案例宣传手册》75份、《饮食服务业环保守则》210份、《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册》30份、《杨浦区汽车维修行业环保管理宣传手册》50份,指导企业完成建设项目备案12家次,指导企业如何加强危险废物管理8家次,指导园区如何贯彻落实《上海市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办法》,申请建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1家次。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之年。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将在区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和市总队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定信心、坚守阵地、坚持不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勇往直前,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以优良的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做好污染源日常监管

认真做好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突出精细化执法检查,在查深查细查全上下功夫、见成效。

(二)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重点通过“四个加强”来实现“三快一提高”即:通过加强岗位培训、加强依法调处、加强督察指导和加强社会监督来规范信访调处,确保处理过程中能够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密切与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互动,最终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突出重点专项工作

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整治和执法检查。一是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工业VOCs、汽修、加油站)的大气治理;二是抓好重点时段(秋冬季、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大气治理;三是抓好重点企业(一类水污染单位、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专项执法。

(四)认真抓好中央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信访和下沉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问题整改。

二是补好短板和弱项,强化长效管理机制。针对督察发现的汽修业和餐饮业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汽修业和集中商圈餐饮业整治,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检查与指导并重,通过以案说法,针对典型问题明确管理要求,加强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城管、街道和交通执法部门等的联动,强化对相关单位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同时强化执法手段,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针对辖区洗车行业乱象,联合局规划审批科、区绿化市容、水务、城管、街道等部门开展全面整治,通过执法和完善相关环保等手续,达到取缔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有效规范辖区内洗车行为。针对二污普发现的辖区内老旧工业企业,联合街道等相关部门,强化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

(五)优化执法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化;二是密切与局内部科室协调沟通,共同推进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完成;三是树立大环保理念,密切与公安、街道镇、城管、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四是密切与第三方合作,寻求技术支撑;五是密切与企事业沟通,通过培训等形式,增强企事业生态环保自觉意识。

(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思想工作。借机构改革的契机,配强科室长,以党小组为依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谈心谈话等思想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敢于担当,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有力推进大队各项执法监管任务完成,提升执法业绩。二是加强队伍业务培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精细化,提升行政处罚文书质量,继续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完善移动执法系统,提升执法检查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使用效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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