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2020-05-11

区各委、办、局,各街道,各科技园区、经济园区,各集团公司和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20〕23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区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范围

本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本区组织的继续教育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本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并实行在线测试。

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杨浦区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为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4008104588。

四、培训须知

1、学分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0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专题(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社保政策等)、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

2、网络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在线测试”方式,2020年本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其中,2020年12月31日后不再接受报名缴费;2021年2月28日前未完成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不予确认继续教育。

4、逾期补培。按照《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因故未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原则上应在次年通过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

5、信息采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以及《杨浦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本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杨财发[2019]50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否则将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6、培训管理。杨浦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区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咨询电话:65037010、25032897,监督电话:65632591。

7、杨浦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杨浦区小微基地是免费为杨浦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的公益性组织,2020年将开设小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政策、会计核算软件、小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应用等一系列在线培训课程,具体课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杨浦区小微企业财会人员基地”,杨浦区小微基地网址:www.dycollege.com,点击“小微会计”板块。

 

附件: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20〕2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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