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20-03-17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推动我区商业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根据上海市企业复工指南4.0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贸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企业(含美容、沐浴业中的泡池业务)取消备案,可以直接复工复市;

二、各大型商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出入口通道可以全面开放;

三、各类餐饮企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恢复常态化经营;

四、商场内不举办人员集聚的促销活动;

五、营业期间,各商场内的企业员工必须佩戴口罩;

六、各商业企业要做好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消毒通风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调整相应工作举措,相关内容将另行公布实施。


杨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