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出口企业如何应对?

2020-02-21

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国家紧急应对,外贸政策出现变动,我国出口企业需要随时跟进了解,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损失。今天华交会官方微信号就为企业解答一些疫情期间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疑问。

中国产品会被禁止进口吗?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对中国特定类别的商品做出了进口限制,比如马来西亚禁止从中国进口猪肉及猪肉制品,并对其他农产品的进口进行密切监管;印度尼西亚考虑禁止从中国进口蔬菜、水果和肉类,但大部分亚洲国家并未针对从中国进口货物进行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疫情严重,越南可能会关闭陆运,但大部分货物都是采取海运方式运输,海运将不会受到影响。

各国政府普遍表现出对此次疫情的重视。印度政府已提醒船只和海员多加注意,遵守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关于中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建议。

面对疫情,中国出口企业应当怎么做?

第一,及时整理订单合同,了解每个订单的进展情况。重新审查合同,确定不可抗力条款描述的情况,以及当前情况是否符合条件。部分不可抗力条款对于告知义务有时间限制,因此应及时通知买方。

第二,积极联系生产厂家、原材料/配件供应商,如果出现供应风险,需要尽快更换供应商或者寻找备选方案。

第三,积极与海外买方沟通,主动告知情况,理性协商解决问题,争取通过书面形式(邮件、补充协议、重签合同等)与客户达成一致。如果不希望使用不可抗力条款,也不希望解除合同,建议积极与买方沟通,告知对方目前的真实情况,重新确认时间线。双方尽快对现有合同进行完善,达成新方案。对于在手库存,与买方共同努力实现交付。

第四,密切关注物流情况,以便于及时变更物流方式与调货地点。对于国际航班航线变动的影响、物流发货高峰等问题,建议出口企业及时与货代沟通,预留出充足的装柜、装箱和装船期,确保不会错过交货时间点。

第五,可向中国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本次疫情已经可以列入不可抗力情况,“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中国贸促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的事实性证明,该证明可用以减免违约责任,尽可能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普遍认可。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中国贸促会已于126日起对认证平台 进行改造,新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在线申请功能。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其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损失。

贸促会开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会被认可吗?

在印度、越南和泰国等亚洲国家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一般会被认可,但由于需要在海外使用该证明,建议出口企业将该证明办理认证。值得中国出口企业注意的是,不可抗力证明的具体文字表述应特别标注企业受到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而不仅仅注明受到国家假期延长的影响。

在美国,作为判例法国家,目前缺乏病毒爆发作为不可抗力的先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有较大可能不被美国法院采信。除非在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且约定到出现疫情这一具体的类别,否则相关主张可能难以得到美国法院支持。

近期出国参加商务活动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近期在海外有展会、商务谈判等出国商务活动需要出差的企业,需要多关注目的地国家的入境管理措施以及航班变动,进行灵活安排调整。国家移民管理局已经发布了近期有关国家就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采取入境管制措施的列表,相关出口企业应密切留意。

 

来源:华交会微信公众号

[声明]  本篇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