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邻•法治】释法说理新思路 适当补偿化解“加梯”纠纷

2019-09-12

三伏天背着西瓜饮料爬楼,三九天拎着大米油桶爬楼,走一层喘一喘,这是普遍没有电梯的老旧公房里司空见惯的情景。年轻人尚能适应,但对于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来说,上下楼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成为他们下楼社交的阻碍。

【案情简介】

陈某夫妻已近花甲之年,住在旧公房六楼,每日上下楼梯十分不便。一次偶然机会,陈某得知政府支持在旧公房加装电梯的消息,于是陈某挨家挨户征询楼内居民意见,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准备各项材料,最终陈某所在居民楼委托业委会与工程公司签订安装电梯合同,并完成了安装竣工验收,但电梯没运行几天就被停止使用。原来是四楼的李某未及时支付分摊的安装款。经了解,李某对加装电梯并无异议,但认为自筹资金分摊金额不合理而且未经楼内业主协商,所以拒绝支付分摊的安装款。为了使电梯尽快投入运营,居委多次找到李某协商均无果。面对装好的电梯却不能使用,该怎么尽快打破这一僵局呢?

【主要做法】

部分业主找到了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调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参与指导调解,上门与李某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到问题症结在于分摊费用上,分摊原则是楼层越高分摊比例越高,李某认为自家虽然居住在四楼,但出资金额高于二、三楼许多,认为并不合理。

调解员向李某阐明加装电梯为大部分业主提供了出行便利,也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希望李某从大局出发、换位思考,先付清安装款,让电梯运行起来。对于李某提出的分摊费用不合理的问题,建议可以通过与其他业主协商的方式,待政府40%补贴款到位后向李某家稍作倾斜,李某表示可行。之后居委会召集其他业主召开协调会,调解员从电梯运行后给居民带来便利角度出发,劝解其他业主在政府补贴款上稍作让步,最终全楼业主同意按照上述方案操作,李某也于一周后拿出了安装费。“停摆”的电梯终于顺利运行。

【调解点评】

人民调解化解此类纠纷有着天然优势。“诉讼耗时长,聘请律师价格不少,到头来还不如把律师费直接补偿给反对的业主。”人民调解为做好电梯加装纠纷化解意义重大。“电梯加装是一种居民自治,值得倡导。我们要在这中间把好法律观,树立典型,做好正面引导。”对于反对者,建议考虑长远些,从改善生活环境、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出发,提出合理诉求;也建议支持者们多换位思考,通过合适途径巧妙化解纠纷。

【律师意见】

老公房加装新电梯是一项是由居民楼业主自发、民营企业承接、政府补贴的惠民工程。根据沪财建[2014]2号《关于本市既有房屋住宅加装电梯试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老公房加装电梯,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 24万元/台。加装电梯的重点是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搭建协商平台,推动居民意愿形成共识;二是推进一门受理,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三是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加装工作;五是落实维修养护管理,确保长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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