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邻•宜居】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记工二(1)居委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一天

2019-02-14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形式,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全流程,完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措施。上海,将正式迈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分类垃圾忙碌的一天开始了!

  为响应号召,工二(1)居委向居民积极宣传和引导,告知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方式,实现居民生活垃圾的“定时定点”投放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源头分类质量,并通过分类指导员定时定点值守的方式,改变原先分散投放、无人监督管理的状况。

为了更好发挥垃圾分类指导员对居民源头分类的宣传引导作用,达到进一步规范居民分类投放习惯的效果,这支志愿者队伍风雨无阻每天守候在投放点,对居民的分类情况进行监督、宣传、指导,还要不怕苦,不怕累地对小区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

早上8点,3号楼的沈阿姨正在进行垃圾分类,在她的家里,她备好了两个垃圾桶,一个用来丢干垃圾,另一个用来丢湿垃圾。在丢垃圾的时候就主动进行分类丢弃,又方便又环保!

随后,沈阿姨提着分类好的两袋垃圾,准备丢到楼下的垃圾投放点。

在志愿者的指导下,沈阿姨把干、湿垃圾扔进不同的垃圾桶。沈阿姨还知道,装着湿垃圾的垃圾袋在抖完垃圾之后,还要再扔进干垃圾桶里。

扔完垃圾后,沈阿姨拿着自己的绿色账户积分卡让志愿者扫描进行积分。

沈阿姨还问了志愿者一些垃圾分类的问题,志愿者向她耐心讲解。

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自律行为,沈阿姨不愧是我们的榜样。为沈阿姨点个赞!

   把垃圾分类做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活品质、人文素质,是每个上海居民的应尽之责。相信通过志愿者队伍的引导和居民的自发自律行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会落到实处,小区居住环境有所提升。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