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路街道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2021-02-18春节已至
“就地过年”的2021注定是
许多人难忘的一次春节
而社区平安志愿者
他们响应号召
放弃与家人团聚
放弃长假休息时间
主动参与社区平安巡逻队伍
保障春节期间小区一方平安
今年春节
社区平安志愿者们
又如期上岗
他们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广大市民
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假期
“零点行动”保安全 定海路街道的社区平安志愿者们与社区民警一道,共同巡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宣传共防范 各居委加强烟花爆竹管控的相关宣传教育,在辖区各醒目处张贴相关海报,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就地过年 暖在身边”短视频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篇 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以及外环线以外的9类场所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见↓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