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杭州路202弄58号南半间房屋程志勇等人户送达《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公告

2020-09-22

对本市杭州路202弄58号南半间房屋程志勇等人户送达《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公告

本市杭州路202弄58号南半间房屋,属杨浦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12日作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杨府房征〔2019〕6号)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房屋性质为私有房屋,房屋用途为居住。原房屋权利人周阿六于2003年4月被报死亡,其配偶程载荣于1996年12月被报死亡,生前无遗嘱。周阿六与程载荣生前共育有程志勇、程金凤、程金妹、程凤英4个子女。现该房屋由程志勇、程金凤、程金妹、程凤英等人共有。因征收双方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故征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本政府报请作出补偿决定。本政府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杨府房征补【2020】4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被征收人户的相关权利人送达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通过公告形式予以送达。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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