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冬绚贸易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0-06-22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杨市监撤决字[2020]第1002020002号
被许可人:上海冬绚贸易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000589960;
经营范围:防水耐火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环保设备、钢材、木材、石材、建筑装潢材料、劳防用品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绚;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包头路1135弄4号2018室 ;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冬绚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12年4月24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上海冬绚贸易有限公司章程》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冬绚公司注册地现场笔录、上海市杨浦区投资服务发展中心七分中心情况说明、郑绚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12年4月24日作出的准予上海冬绚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零年柒月拾柒日(大写)前,携带上海冬绚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