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子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19-11-19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杨市监撤决字[2019]第1002019028号

被许可人:上海子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FC98K;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纸制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刚;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599号1幢5层(集中登记地);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子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租赁协议书》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丁刚询问笔录、上海环保科技园有限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作出的准予上海子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壹玖年拾壹月拾伍日(大写)前,携带上海子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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