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 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01-29

杨浦区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

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中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全面展开。我区关于申报工作的计划如下:

(1)本次申报由各拟申报单位通过户管单位 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申报材料包括: 《 杨浦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推荐汇总表》、 《基本信息表》 、《项目申请表》 和相关附件材料。

(2)我委将于2月中下旬召开2019年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企业培训辅导会,拟邀请市有关专家对“申报资金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要求”做专题辅导。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各拟申报单位请按照市发改委下发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的要求,填报项目申请表及项目基本信息表;准备相关附件,并通过户管单位提交入库申请并将项目材料发送至邮箱。

(4)2019年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入库,后续开展专家评审工作,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申报时间节点:请户管单位(各投促分中心、科技园区等)对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摸底梳理,于2月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梳理汇总,填写《杨浦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户管单位通知项目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书面材料盖章报送,电子版汇总表和基本信息表一起打包发送至区发改委产业科邮箱(ypfwyxmk @126.com )。

项目单位于2月15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将《项目申请表》(附件4)、承诺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盖章报送至区发改委产业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备注:此次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要求总投资1000万以上。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

附件2:《杨浦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推荐汇总表》(表1&表2)

附件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

附件4:企业申报材料(《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申请表》、《承诺书》、附件材料等)

咨询电话:25033519  邮箱:ypfwyxmk @126.com

地址:杨浦区发改委产业科(惠民路800号1703室)

咨询QQ群:272975086(申请加新加入的成员请注明企业)


2019年1月23日



相关附件材料清单如下:所有项目申请单位先提供第1、2、4、8、9项,其他各项文件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提供。

(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

(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8)项目单位近3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2017年、2018年)(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注:2018年年报可能还未出具,需要先提供财务报表*

(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2)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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