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2-01



杨教〔2018〕10号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18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26日

 

 

2018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市教委、区委区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按照“五个要严”(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落实更要严)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以建设上海市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健康成长,着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提升杨浦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一、加强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设学校及周边良好秩序

1.落实校园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优化平安校园安全履职考核办法,全面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制度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及《上海市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手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2. 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制与机制。根据市教委关于各区县教育安全中心建设的整体要求和《杨浦区整体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对照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杨浦教育实际情况,逐步完成学校安防中心建设,借信息技术与资源整合之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重要作用。

 3. 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区公安分局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按钮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寄宿制学校的周界报警装置、消防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行、物防设施坚固有效。继续落实叠加保安护校工作,坚持护导老师、校园保安与公安民警“三位一体”护校模式,确保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4.健全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的化解工作。认真做好重要节点维稳工作,避免群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5.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任何单位在重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即知即报,口头报告最迟不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因拖报、不报、谎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制度。各基层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的要求,落实每年2次校园安全风险自评工作及隐患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坚持开展风险辨识、自我评价及风险警示,全面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以消防、危化品、食品、特种设备及防汛防台为重点的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可能引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各种隐患、险情。

2.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物质、响应三到位。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校园安全防控演练,坚持校园安全巡视和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防台防汛、雨雪天气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全校性防震、反恐、消防等应急演练,做到师生熟悉疏散线路、应对有序、遇事不乱、处理得当。寄宿制学校要积极开展夜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动联控。继续落实市、区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新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管控。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坚决落实《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禁限控目录以外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申报登记制度,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4.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杨浦区教育局消防安全管理手册,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师生消防疏散演练;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必须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高中新生军训必须100%接受消防教育培训。严格实施“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标识)、 “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校园防控火灾风险的能力。

5.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卫生老师和安全员要加强对食堂的监管,每天检查食堂卫生工作,每月召开食堂从业人员例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

6.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定期召开校车管理工作例会,从校车安全各环节入手,重点加强对校车驾驶员资质审核;校车使用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宣传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7.加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与监督。要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或协议,要确保施工区与校园的有效隔离。基建中心、资产中心、学校要对建筑工地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和监督。

三、全面落实校园安全教育,努力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1. 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法治教育活动。围绕“两纲”教育目标,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周(月)工作。全面启动2017—2020上海市依法治校达标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杨浦区法治教育基地试点校创建活动。继续以上海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协作组与“法治进校园”为载体,开展专题研讨,凝练有效经验,推广可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推进学生安全教育常态化。要以实践演练、主题活动、课程教学、日常活动为抓手,围绕重大节日及时间节点,针对性开展好安全教育课,不断丰富“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活动形式与内容。坚持依托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网、上海市禁毒网等中小学专题安全教育网和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等安全教育场馆,重点的开展好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毒品预防、危化品防范、应急救援、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3. 切实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育阵地,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重点做好专题教育、完善制度、及时处置和指导等方面工作。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健全校园欺凌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与措施;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对特殊学生加强跟踪教育与心理疏导,确保一人一档,由专人落实。

4、强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岗位培训。依托市教委、区安监及杨浦教师进修学院,继续开展校园长、安全管理代表及安全专管员的安全管理实务师资培训。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推进与职务相关的法制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和渎职、失职行为的发生。

5.增强家长监护意识,进一步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职责。运用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将公共安全教育向家庭延伸,提高家长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积极落实各项关护措施,有效整合各类教育资源

1. 深化校园法律顾问团运行机制建设。各基层单位要坚持用实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充分发挥“法律智囊团”事先、事中和事后服务作用,着力搭建校园安全问题法治化框架。

2. 构筑学校、家庭、社会青少年保护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对影响校园治安秩序的黑网吧、游艺厅、“黄赌毒”等突出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依法采取取缔、整治等管控措施。充分发挥社区辅导员的功能,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重点是组织好学生的寒、暑假生活,保证学生能够渡过一个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假期。

3.高度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工作。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排摸,落实帮助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生活帮扶指导工作,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殊体质学生,加强心理干预,切实落实特殊学生家长告知制度。定期排查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力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持续控制在万分之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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