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知识小问答(二十四) 2020-07-10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扫黑除恶,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能帮助大家练就“火眼金睛”,有效规避危险和伤害,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背后“保护伞”,

共建平安和谐杨浦。小杨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扫黑除恶知识小问答今天是第二十四课一起学起来吧~

Q

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责


A

可以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决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倒查,严肃问责。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个人问责的情形

A

① 在任期内因领导不力或摸排不仔细,工作不落实,应摸排或未摸排甚至隐瞒包庇,致使辖区内黑恶势力得不到有效打击,被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

② 为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说情,干扰、阻挠办案的;

③ 因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或案件发展受影响的;

④ 私自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通讯媒介发布与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